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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743/201907-00146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誓节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广德县2019年度“栋梁工程” 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2 发布日期: 2019-07-22
索引号: 003254743/201907-00146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誓节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广德县2019年度“栋梁工程” 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2
发布日期: 2019-07-22
关于做好广德县2019年度“栋梁工程” 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2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栋梁工程”爱心助学工作,帮助贫困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中的大学新生跨入大学校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现就2019年“栋梁工程”爱心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帮扶对象为户籍在我县并在县内就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且被录取的普通高中、职教学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列入广德县农村贫困户家庭学生(以县扶贫办登记造册名单为准);

2、农村、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需提供农村、城镇居民低保证明等);

3、孤儿、烈士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需提供孤儿证明、烈士证、残疾证等);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突发意外事件,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需提供村、社区及乡镇民政出具证明材料等);

5、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诊断书、病历等);

6、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学生(需村、社区及乡镇工会出具证明材料等);

7、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学生、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需村、社区及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材料等);

8、除上述原因,因其他情况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需提供村、社区及乡镇出具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程序

1、申请:需申请帮扶的学生本人向常住乡镇团委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由学生所在乡镇进行初审,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结合申请对象实际情况评定受助学生,并将初审结果汇总(见附件二),提交县爱心助学领导组办公室。

3、复审:本年度“栋梁工程”爱心助学工作采取“三审一诉”方式进行审核,由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乡镇团委及部分社会爱心人士进行联合复审,确定帮扶对象名单。

4、公示:复审认定的资助名单在学生所在乡镇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见附件三)。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63-6022946)。领导组办公室将对反映情况进行多渠道调查、重新审核,如反映情况属实,将作出相应处理。

5、发放:根据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名单,统一发放助学金,并将发放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资助标准

一般采用一次性资助,每人4000元人民币。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乡镇、县直部门要充分认识爱心助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把爱心助学工作列入当前重要工作议程,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爱心助学工作,提高爱心助学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贫困学子的良好氛围。

2、高度负责,严格把关。各乡镇、县直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受助对象的调查核实和推报工作,严格按照受助条件对受助生的受助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把助学资金用于贫困学生就学。

3、精心组织确保质量申报材料必须清楚、详实、齐全,严禁弄虚作假。根据文件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工作。请各单位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7月31日前报送到团县委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联系电话:0563—602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