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2.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
3. 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 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联系相关部门法律援助事宜。
6. 协助镇人民政府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7. 协助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8.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胡明亮 办公地址:邱村镇政府一楼 办公电话: 0563-6613162 办公时间:08:0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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