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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83Q/202308-00053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广德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7 发布日期: 2023-08-17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83Q/202308-00053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广德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7
发布日期: 2023-08-17
广德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3-08-17 08:20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治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市、市目标管理考核、综合考评等各类综合性考核迎检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卫、应急值班、综治、信访、计生及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本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物资装备、基本建设、服装等招标采购和警车管理工作。保障指挥中心的规范运行。指导、协调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政务公开及信息统一报送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控、新媒体更新工作。加强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征集并按程序上报本市范围内立法项目建议。承担市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承担相关行政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工作。建立与政法各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培训;负责审核对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建议,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建议。承担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依法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的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全市行政裁决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治调研督察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理论研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大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工作。编制全市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发布。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级法律援助业务工作;负责受理公民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及有关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安排或指派本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或其他法律援助事项。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承办涉港澳台律师工作相关事务。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律师党建工作。负责全市律师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年检注册、注销初审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初审工作;负责全市律师的考评和职称评定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