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389-8/201711-00005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广德县商务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7-11-24 | 发布日期: | 2017-11-24 |
索引号: | 00325389-8/201711-00005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广德县商务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7-11-24 |
发布日期: | 2017-11-24 |
一、办理依据
3.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指导协调加工贸易工作。”
二、受理单位
广德县商务局行政服务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加工贸易企业
四、服务条件
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五、申报材料
企业相关材料,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六、服务流程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服务时限
即办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行政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26
一、办理依据
3.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拟订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县内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
四、申请条件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五、申报材料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六、服务流程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七、办理时间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电话:0563-6818019
一、办理依据
3.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拟订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县内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
四、申请条件
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五、申报材料
企业,在广交会官网“参展易捷通”中按展品目录填报对应展区,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无需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参展企业均须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点击“参展易捷通” 申请展位,并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打印申请表。
2.受理:按照宣城市商务局按照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公布的参展企业资格标准上报市商务局,市局对参展企业资质审核后转报省商务厅。
3.公布:为体现展位安排公开公正,一般性展位安排结合收费方案将在安徽省商务厅公众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我市获一般性展位安排企业由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逐一告知。
七、办理时间
90个工作日(从申请到确定展位的时间)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下发的每届《广交会(出口展部分)各展区标准展位收费标准》及安徽省商务厅《收取展位费用函》执行。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电话:0563-6818019
一、办理依据
3.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拟订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县内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
四、申请条件
获得进出口经营权且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的外贸企业
五、申报材料
有意参展且符合华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在华交会官网中按展品目录填报对应展区,无需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登录华交会官方网站(http://cn.ecf.gov.cn/),点击“参展商注册/登录” 栏目申请展位,并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
2.受理:县商务局按照华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对全县申请参展企业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申报展位,展位分配由省商务厅负责。
3.公布:为体现展位安排公开公正,展位安排方案将在省商务厅厅公众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申请企业如有异议,向省商务厅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实名投诉。
七、办理时间
60个工作日(从申请到确定展位的时间)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华交会理事会下发的每届华交会《收取展位费用通知》执行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电话:0563-6818019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国际徽商大会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46号):承办:安徽省商务厅
3.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拟订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服务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公民、县内企业、其他组织
四、申请条件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五、申报材料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六、服务流程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七、办理时限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电话:0563-6818019
6.组织企业参加安徽省网商大会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公民、县内企业、其他组织
四、申请条件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五、申报材料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六、服务流程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七、办理时限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电话:0563-6818019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13〕9号):开展全国品牌促进试点,推进百家品牌展销、百场消费促进活动。
2.《安徽省商务厅 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 旅游局关于开展安徽知名品牌 旅游商品“五进”活动的通知》(皖商运〔2013〕512号):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3〕5号),加快安徽产品品牌培育,促进企业发展,扩大地产品销售,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报经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旅游局决定联合在全省开展安徽知名品牌、旅游商品进商场超市、进宾馆酒店、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机场车站、进旅游景区等“五进”活动,即在上述地点设立销售专区(柜),集中宣传营销安徽知名品牌和旅游商品。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公民、县内企业、其他组织
四、申请条件
安徽省知名品牌和旅游商品流通企业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产品推介材料。
六、服务流程
七、服务时间
根据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电话:0563-6818019
8.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商务部将继续集中组织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充分认识消费促进活动对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消费促进月活动机制化。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内贸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县内企业、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五、服务流程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六、服务时间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内贸科
电话:0563-6818018
9.组织农超对接、农产品产销衔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建发〔2011〕43号):(一)搭建对接平台,畅通农超对接渠道。组织开展各种农超对接推广活动,采取洽谈会、展销会等多种形式,创造供需双方见面与沟通的机会,使更多的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
2.《转发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商建字〔2011〕250号):省级将进一步加大对农超对接工作的推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农超对接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搭建对接平台,并加大政策和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农超对接的影响力,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农超对接。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县内农产品流通企业
四、服务条件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五、服务流程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六、服务时间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电话:0563-6818019
一、办理依据
1.商务部《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三、报送方式:各级流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充分利用我部已建立的监测系统,做好当地的市场监测工作,提高市场预警和应急能力,并督促企业准确、及时填报市场情况。
2.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二、承办机构
县商务局内贸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县内企业、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详见每次预警通知
五、服务流程
详见每次预警通知
六、服务时间
详见每次预警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内贸科
电话:0563-6818018
一、办理依据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县内企业、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五、服务流程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六、服务时间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
电话:0563-6818017
一、办理依据
4.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办〔2015〕11号文件《关于印发广德县加快电子商务集聚发展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五)鼓励电商人才培育“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宣传推广、招商推介、考察学习、举办活动、统计培训等。”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电子商务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县内企业、其他组织
四、申请条件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五、申报材料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六、服务流程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七、办理时限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电子商务办公室
电话:0563-6818012
一、办理依据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内贸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商贸流通企业
四、申请条件
根据省商务厅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主体实时政策文件。
五、申报材料
根据省商务厅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主体实时政策文件。
六、服务流程
根据省商务厅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主体实时政策文件。
七、办理时限
根据省商务厅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主体实时政策文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内贸科
电话:0563-6818018
一、办理依据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法规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县内企业、其他组织
四、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经各级工商或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和单位等社会组织。
五、服务流程
1.收集、报送和发布预警信息。
2.组织企业参与案件应对。
六、办理时限
根据具体业务要求。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法规科
电话:0563-6818010
一、办理依据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法规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县内企业、其他组织
四、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经各级工商或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和单位等社会组织。
五、服务流程
1.收集、报送和发布预警信息。
2.组织企业参与案件应对。
六、办理时限
根据具体业务要求。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法规科
电话:0563-6818010
16.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商秩发〔2009〕271号):一、工作目标 。以现有12312服务中心为基础,建成以省、市两级12312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商务执法队伍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具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畅通流通领域举报投诉服务渠道,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维护流通秩序。
2.《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商秩〔2014〕127号):(八)构建服务网络,打造信息平台。各地要推进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点)建设,完善举报投诉网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尽快形成覆盖全省与中央平台对接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规范案件受理及转交督办机制和流程。
3.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种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商务监察大队
三、服务对象
县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一)接待:“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传真、书信、短信、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举报、投诉。
(二)登记:对举报投诉要进行登记。对被举报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被举报投诉事项、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等详细记载;对举报投诉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投诉要求等要认真记载。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三)属于商务领域职权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应依照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受理。
(四)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局商务监察大队即办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职责分工,由局商务监察大队按照一般程序调查处理。
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投诉,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
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知到相关的部门咨询。
对不属于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举报、投诉,应向举报投诉人说明情况。
(五)回复:投诉案件依法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投诉人;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回复举报人。
(六)归档: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及有关材料,应即办归档备案。
(七)数据资料采集:“12312”受理公众咨询举报投诉后,要按照设定的各项指标,准确地录入数据资料。
六、办理时间
根据受理投诉件情况而定,一般3-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商务监察大队
电话:0563-6818016
17.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大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力度。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一)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二)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三)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3.《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
4.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办〔2015〕121号文件《广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为抓手,依托邮政、供销社、农委等服务体系以及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建设并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加快农村消费品、乡村旅游、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交易。”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电子商务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县内企业、其他组织
四、申报条件
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四、申报材料
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五、服务流程
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六、服务时限
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电子商务办公室
电话:0563-6818012
一、办理依据
2.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拟订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管理本县外贸发展基金。”
二、受理单位
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
四、服务条件
五、申报材料
详见当年外贸资金奖励扶助办法
六、服务流程
1. 将加盖企业印章后的相关资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等复印件)送局外贸外经科审核。待审核公示后,企业才能申报开拓资金项目。
4.企业申报项目资金补助时,须将资料装订成册,由各乡镇、开发区提交局外贸外经科。企业申报的资料一式两份,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服务时限
根据当年外贸资金奖励扶助文件确定。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
电话:0563-6818017
一、办理依据
3.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拟订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五、服务流程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六、服务时限
详见每次活动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0563-6818019
一、办理依据
3.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拟订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县内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
四、申请条件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五、申报材料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六、服务流程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七、办理时间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电话:0563-6818019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2.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拟订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县内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
四、申请条件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五、申报材料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六、服务流程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七、办理时间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电话:0563-6818019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2.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拟订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县内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
四、申请条件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五、申报材料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六、服务流程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七、办理时间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电话:0563-6818019
一、办理依据
2.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拟订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县内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
四、申请条件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五、申报材料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规定。
六、服务流程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七、办理时间
根据省商务厅及或市商务局实时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电话:0563-6818019
一、办理依据
2.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六)“指导协调加工贸易工作。”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进出口企业
四、申请条件
详见每次上级培训通知
五、申报材料
详见每次上级培训通知
六、服务流程
详见每次上级培训通知
七、办理时限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0563-6818017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2.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 二、主要职责(九)“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双边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进出口企业
四、申请条件
详见每次上级培训通知
五、申报材料
详见每次上级培训通知
六、服务流程
详见每次上级培训通知
七、办理时限
详见每次上级培训通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0563-6818017
一、办理依据
2.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 二、主要职责(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进出口企业
四、申请条件
详见每次上级培训通知
五、申报材料
详见每次上级培训通知
六、服务流程
详见每次上级培训通知
七、办理时限
详见每次上级培训通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0563-6818017
一、办理依据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第六条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培训,建立完善市场异常波动监测系统和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手段,并保证经费。
二、承办机构
县商务局内贸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
四、申请条件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五、申报材料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六、服务流程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七、办理时限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县商务局内贸科
电话:0563-6818018
一、办理依据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2014-2016年)>的通知》第二条: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加强对监测样本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数据报送即办、准确、完整。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内贸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监测样本企业
四、服务条件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五、服务流程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六、服务时间
详见每次培训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内贸科
电话:0563-6818018
一、办理依据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法规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进出口企业
四、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经各级工商或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等社会组织。
五、申报材料
知识产权争议的情况说明、相关知识产权证明、双方贸易合同、往来邮箱等有关材料;咨询涉外经济贸易政策法律的申请材料等。
六、服务流程
七、办理时限
即办,完成时限依案件进展情况确定。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法规科:0563-3818010
一、办理依据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第八条第(五)款:为中国企业提供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
三、服务对象
县内企业、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涉事企业
五、服务流程
根据具体业务要求
六、服务时限
根据具体业务要求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贸促办:6818019
3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补(换)发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第九条: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为6年,应在经营资格证书有效期满30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经营场所的,应依法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并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遗失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应及时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全省性报纸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发。(目前,审批及变更权利均下放至县级,补换证市(县)级均可办理)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政务服务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四、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2. 广德县商务局政务服务科核对企业申报信息与营业执照,变更证书相关内容。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政务服务科:0563-6975526
一、办理依据
二、承办机构
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中小进出口企业
四、申请条件
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五、申报材料
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六、服务流程
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七、办理时间
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0563-6818017
一、办理依据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办〔2010〕121号《广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 二、主要职责 (九)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进出口企业
四、申请条件
货物通关受阻
五、申报材料
根据具体业务要求
六、服务流程
根据具体业务要求
七、办理时限
根据具体业务要求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外贸外经科:0563-6818017
一、办理依据
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茧丝绸行业信息监测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2018年)>的通知》: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认真学习《制度》,精心组织安排,即办报送蚕茧生产收购信息;替换长期停产、破产倒闭及不能按要求上报数据的企业,将本地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纳入监测;加强对样本企业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数据报送即办、准确、完整。
二、承办机构
广德县商务局内贸科
三、服务对象
县内公民、茧丝绸企业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1、监测分析:监测茧丝绸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分析商品价格信息。
2、收集发布:将监测分析数据通过网络或媒体对外发布。
六、服务时间
详见每次发布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广德县商务局内贸科:6818018
主办: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广德市信息中心
地址:广德市爱民路99号 邮编:242200 运维电话:0563-6022923 0563-602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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