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7-10月份福彩公益金市县分成分配方案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7-10 月份福彩公益金市县分成资金的通知》(财社〔2018〕1338号), 下达我县资金共303.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 支出;经与财政局会商后,形成资金分配计划如下:
1、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补贴、运营补贴80万元; 2、失能、半失能鉴定费(含车费)3万元; 3、乡镇敬老院维修补助45万元; 4、敬老院院民春节慰问金5.3万元; 5、福彩公益金年终慰问45万元; 6、老年协会考核以奖代补24万元; 7、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8.32万元; 8、社会福利中心院民生活补助25万元; 9、低保一次性生活补贴68.08万元; 合计:303.7万元。 妥否,请批示。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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