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广德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拟订地方统计工作规则,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宣传及贯彻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及重大普查任务。
3、拟订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4、负责统一组织全县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5、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6、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考核评价结果和咨询建议。对全县统计资料进行管理并对社会开展统计服务。
7、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开发区经济运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对乡镇、开发区经济运行实行有效的监管。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广德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广德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广德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
第三部分 广德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65.91万元,支出总计565.9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2.49万元,增长51.55%,主要原因是支出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专项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6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5.9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6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9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5.91万元,支出总计565.9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2.49万元,增长51.55%,主要原因是支出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专项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5.9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2.49万元,增长51.55%。主要原因支出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专项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2.49万元,增长51.55%。主要原因支出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专项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4.22万元,占92.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1万元,占2.95%;住房保障(类)支出14.37万元,占2.5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2.45万元,支出决算为56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举办了全县统计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其中:基本支出565.9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57.83万元,支出决算为52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省市各类统计专项检查、核查次数增加;二是举办了一期全县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班;三是城乡住户调查制度改革,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四是招商引资增加专项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8.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基金收入、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德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18万元,比2016年增加3.32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一是举办了一期全县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班;二是招商引资增加专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此类项目。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未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德县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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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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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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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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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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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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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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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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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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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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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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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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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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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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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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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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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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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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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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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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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德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预算的41.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广德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占41.63%。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6.66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0.19万元,下降60.5%。下降的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2017年广德县统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5批次,525人次。主要是用于省市专项统计调研、调查、检查及招商引资活动开展。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广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办〔2015〕8号)相关规定。
联系方式:广德县统计局 政务公开电话:05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