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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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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968053/201808-00007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经开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徐茂成先生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18-08-28
索引号: 734968053/201808-00007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经开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徐茂成先生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18-08-28
关于徐茂成先生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2018-08-28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徐茂成先生:

    您于2018年5月21日到县信访局反映:其2009年8月与开发区签订协议,通过拍卖购买了长安小区14号楼502室的房子,当时约定当年12月31日前办好“两证”并交给信访人,现信访人只收到房产证,土地证至今没有办下来,来访要求开发区履行协议,将土地证办好交给他。该信访事项县信访局于2018年5月23日转送我单位办理,我单位于5月29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查:信访人于2009年8月18日通过广德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银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购买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长安花苑14号楼502室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约152平米,其中主体房92平米,阁楼60平米,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当时约定该房屋的两证(房产证、土地证)由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并交付信访人。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积极按协议履行,把该房屋房产证及时办理交给了信访人,但因该房产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当时因县政府政策等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土地证。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及时又向县政府申请,同土地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想法解决,但政府后来又规定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为一证,即不动产证,需要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出让才能办理,所以后来一直无法办理。2017年,县政府针对该类性质的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出台了相关政策,目前荷花安置区正在试点推行,信访人反映该房屋的小区目前还没有开始办理。为此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向县政府申请,并向相关办证部门协调,待具备办理条件时,尽快为其办理,办理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信访人承担。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德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