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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3759/201810-00008 组配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广德县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0-23 发布日期: 2018-10-23
索引号: 003253759/201810-00008
组配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广德县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0-23
发布日期: 2018-10-23
广德县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3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482.5 

352.37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34.50

 24.4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8.00

 327.8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8.00

 316.79

       公务用车购置

 80.00

 11.09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德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2.5万元,支出决算为352.37万元,完成预算的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大了单位内部控制力度,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交警大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广德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9万元,占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7.88万元,占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数据一样。

    2、公务接待费支出24.49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06万元,下降8%。2017年广德县公安局国内公务接待共2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29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外市、县公安机关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等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广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办〔2015〕8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7.79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8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有。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1.09万元,因交警大队车辆报废,经县政府同意购买1辆执法执勤车。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维护指导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处置重大治安案件。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2017年底,广德县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7辆。

联系方式:广德县公安局政务公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