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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6342452/201605-0000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教体局2016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汇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5-10 发布日期: 2016-05-10
索引号: 556342452/201605-0000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教体局2016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汇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5-10
发布日期: 2016-05-10
广德县教体局2016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汇总
发布时间:2016-05-10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2016年县政协委员第14号提案的回复

 

张华明、孙新委员:

你们的提案“关于大力提升我县幼儿教育水平的建议”已阅悉。在提案中你们对近几年我县幼儿教育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客观分析了我县学前教育还存在的问题,并就大力提升我县幼儿教育水平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提案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政府统筹工作协调机制”的建议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已制定并印发《广德县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政办〔2014〕194号),并在该《计划》中就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工作协调机制方面做了相应的安排部署,具体内容如下:成立广德县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领导组,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学前教育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责任,研究解决编制实施行动计划中的重大问题,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关于“加快城区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建设”的意见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广德县城区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2014-2016)》 未印发实施,目前我县学前教育项目建设的依据是《广德县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该《计划》规划城区新建城西、祠山岗2所幼儿园。目前,县中心幼儿园城西分园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祠山岗幼儿园为县教体局“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项目。

三、关于“将城区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意见

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基础设施投入已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大型玩具添置费用经与财政协商,2016年秋季开始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我县已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具体操作办法如下: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按幼儿园在园幼儿数下发申报名额,幼儿园经初选、公示无异议后,向教体局申报,经审核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每生每学期资助50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一事,因学前教育尚未纳入到义务教育范畴等因素,暂时无法实施。

四、关于“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近年来,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幼儿教师10名,引进免费师范生1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师资的不足。每年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加强全县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以评促建,各幼儿园对师资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保教队伍建设总体有所提高。但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人数较少,年龄结构不够合理,多数年龄偏大,幼儿师资补充未形成长效机制,非公办幼儿教师管理有待加强等。根据提案所建议内容及县领导批办意见(县办〔2016〕28号),县教体局积极开展调研,并形成专题书面报告(见附件),报县政府研定。

五、关于“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的意见

县政府每年将设立20万元奖励基金,对办园规范、办园质量高的民办园进行奖励。同时,每年定期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从“设施设备”、“园务管理”、“保教队伍”、“保教工作”四个方面将全县民办幼儿园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根据划分等次确定收费标准,落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通过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以评促改,扶优扶强,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关于政协委员第79号提案的回复

 陈晓明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将滨河学校更名为国华学校的建议”已阅悉,现回复如下:

为服务广德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解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的问题,2014年县政府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广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4年第2次会议纪要(广编〔2014〕29号)决定:新设立九年一贯制学校,暂命名为广德县滨河学校。学校于2014年8月建成使用,在解决辖区内居民、进城就业务工人员及开发区外来人口子女入学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您提出的“滨河学校更名为国华学校”的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经走访座谈、征求意见,认为以暂不更名为宜。

一是学校命名以方便识认为原则。与滨河学校相邻的滨河公园,以文化、休闲、娱乐等业态配套发展为规划定位,随着滨河公园经营业态不断完善,人气不断集聚,日益为人们所熟知。“滨河学校”与“滨河公园”都使用“滨河”名称,有利于提高学校地理位置识认度。

二是滨河学校与饶国华抗战史迹不具有地理对应性。根据相关史料反映,饶国华抗战史迹在县域内多处分布,有些史迹与祠山岗学校、广德二中等学校地理位置相近,有些史迹与高湖学校地理位置相近,滨河学校与之并不具有唯一对应性。

三是按规划先行的原则,滨河学校建校时的规划没有将其与纪念饶国华的相关人物塑像、展览馆等建筑纳入设计,如果现在改名为“国华学校”,学校为打造相应特色,在已建成的校园内,再进行硬件设施上改建、增建不具有可行性,也不利于系统性、完整性教育特色品牌的开发与形成。今后,在饶国华抗战史迹相近地理位置,进行学校改扩建或新建,则可以根据此建议,先行纳入学校规划,进行整体性开发。

县域历史人文资源,特别是近现代革命战争重要人物史迹,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资源,对学生形成爱祖国、爱家乡的思想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传承社会文明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县历史人文资源丰富,岳飞、范仲淹、张光藻、饶国华、许道珍、王金林、郑大芳等历史人物事迹历来为广德人民广为传颂。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校园文化提升工程”,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工作原则,加强乡土历史人文资源的开发利用,引导中小学立足本乡本土特色资源打造特色课程,分阶段、分层次循序渐进推进创建工作,提升学校办学内涵和品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特此回复。

广德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30日

 

关于政协委员第85号提案的回复

 邱玲玲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建立鼓励教师终身从教机制的建议”已阅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同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全县教育事业长足发展,教师队伍建设取得可喜成绩。我县定期开展各类先进典型评选表彰,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长期从事教育事业,奖励在教育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师德楷模。每年评选县优秀教师100名、模范教师10名;每两年评选县“优秀班主任”50名、“优秀德育工作者”30名、“十佳校长”“模范班主任”各10名,颁发相应的奖章和证书。各类评先评优名额向乡村学校倾斜。2015年与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今日广德》报社联合开展了“感动竹乡•最美教师”评选及表彰活动,充分展示了教师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

您提出的“建立功勋教师或终身从教称号”的建议,与当前省、市近期出台的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相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皖政办〔2015〕62号)要求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由国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县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省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获得荣誉证书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宣城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宣政办秘〔2016〕68号)规定,“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以上的教师,国家、省将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市、县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获得荣誉证书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我县正积极研定《广德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您的建议,总结推广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长期任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的表彰奖励,广泛深入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特此回复。

广德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30日

 

关于2016年县政协委员第127号提案的回复

 

辜积武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悉阅,现回复如下:

1、目前全县学校没有校车,政府也没有能力解决“真正的校车”。接送学生的车辆一般都是社会车辆,都是家长与自备车驾驶员私下约定的行为,均未获得校车许可证;学校都实行下学路队制度,护送学生安全离校。

2、每学期开学初(10日内),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的社会车辆建立详细台账,及时向属地交警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备;同时,学校每学期都配合交警中队加强这类驾驶员的培训,县教体局积极参与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进行不定期督查。

3、从2015年底,县政府召集交通、公安、安监、教体等部门着力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进行多次会商,酝酿方案,即将出台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内容为:将采取县财政补助方式,积极倡导公交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通过微公交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广德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30日

关于2016年县政协委员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杨滩镇政协工委、汪厚玲、吴旻委员:

您们的提案“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已阅悉,现回复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中小学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进课堂。从2014年秋季始,小学四年级到高三年级,均配备了心理健康教材,学校安排专兼职教师,落实教学,每两周不少于一课时。

2、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得到充实。2013年暑期组织培训了75名心理健康辅导员; 2015年暑期组织开展首届中小学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全县中小学62名教师参加培训;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实现持证上岗。

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讨活动正常开展。每年定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及中小学优秀德育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评比,并组编、印发《广德县中小学优秀德育心理健康教育案例集》。2015年5月,在桃州中学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讨会,全县中小学校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20余人参加了研讨。

4、中小学普遍开设了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各中小学均开设了心理咨询室,指定专兼职教师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做好学生心理维护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5、中小学建立特殊学生台账,开展结对帮扶、个案跟踪教育与心灵关爱活动。县妇联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定期开展“圆留守儿童微心愿”、“六一送温暖”等活动,结合“春蕾计划”,跟踪资助贫困留守儿童。

二、存在的问题

1、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由于学习压力、问题家庭、教育管理不当等因素影响,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发病率越来越高,而且出现低龄化趋势。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仍显不足。一是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常识普及率偏低,多数教师缺乏心理健康教育常识与心理维护技能。二是缺少专业教师,全县中小学专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不足5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管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适度缓解升学竞争压力;加强家校联系,加强对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常识教育,纠正一些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为广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2、推进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出台中小学心理咨询室配备标准,推进县级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中小学心理咨询室标准化建设。在首期中小学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心理咨询实操技能培训,造就一批具备理论基础和实操能力的心理咨询教师队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案例研究,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