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体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政办[2010]110号文件规定,现将教育体育局主要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和体育方针,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和体育的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教育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
(三)参与制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确定发展规模和重点,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统计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五)参与全县教育体育事业费安排和其他教育体育投入的征、管、用工作;与财政部门一起,管理系统内教育体育经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六)规划和指导学校、体育场馆基本建设,配齐教学设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依法监督建设和保护体育场馆的设施。
(七)统筹规划全县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公办教职工的调配,核定和管理学校人员编制;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贯彻执行教师工资待遇和人事管理政策;参与学校人员编制核定;任免管理权限内的教育管理干部。
(八)负责管理权限内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协助上级做好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上级招生政策;组织各类考试工作。
(十)促进全民健身计划发展,综合管理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协调全县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大型体育竞赛。指导体育社团的业务活动。
(十一)管理全县体育市场,负责体育市场的审批、稽查和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体育对外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办好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体育事业”的总目标,注重提高育人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构建有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提高群众体质和健康水平,努力促进全县教体事业再上新台阶。
1、实施好城市教育配套设施三年建设规划、教育民生工程和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全县教育体育工作整体水平。
2、实施学前教育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提升全县幼儿园办园层次。
3、从强化师德建设、探索教师补充交流机制、优化教师培训工作入手,加强教育宣传,探索教师管理模式,提升师资水平。
4、以机电学校示范校项目建设、提升中职教育教学质量为抓手,以实现职普比大体相当为目标,加快全县职教发展步伐,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5、加快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精心打造“笄山竹海登山节”等体育品牌赛事,积极开展中小学阳光体育活动和体育竞技人才选拔工作,推动全县体育事业发展。
6、推进基础教育三项改革,推动特色学校建设,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7、协调各部门多措并举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8、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做好常规性工作及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保持教体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收支情况
2015年全县教体系统可支配收入22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26.3万元,政府非税收收入2224万元,其他收入99.7万元。基本支出:22750万元,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做到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