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秘〔2019〕86号
关于工业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高管人才、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县办〔2017〕78号)、《关于印发〈广德县工业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高管人才、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广人社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高技能等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工业企业引进的工作满一年、年薪30万元以上,并在我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高技能人才、高管人才、高科技人才。
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广德县“百千万聚才行动”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指导目录(试行)公布的技能型人才。
高管人才: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
高科技人才:主要包括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科技创业、科技服务、科技管理、科技普及等科技活动的人员。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科研、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主持过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4.我县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急需的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具有科研开发能力的科技创新人才。
二、政策支持
给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全额奖励,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三、工作职责
县人社局:负责奖励政策兑现的综合协调和高技能人才申报资料的认定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高科技人才申报资料的认定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高管人才申报资料的认定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高技能人才、高管人才、高科技人才年薪的审核工作;负责申报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受益财政所得部分的审核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县本级奖励资金的拨付和对其他受益财政奖励资金拨付的指导工作。
四、申报程序
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15日为企业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企业根据申报种类分别填报工业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高管人才、高科技人才所得税奖励申报审批表(附件1至附件3)等表格并附相关资料,经乡镇或县经开区管委会初审后,根据不同申报类型分别送至县人社局、科技局、经信局、税务局、财政局进行审核确认,并于6月18日前将各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审批表送至县人社局汇总公示,7月底前完成奖励资金拨付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兑现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是县委、县政府人才引进开发的重要措施,请各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做好所辖区域内企业的政策宣传、申报引导和资料初审工作。
2.劳动合同、各类证件和资料等原件由乡镇或县经开区管委会在初审时审核确定,其他环节不再报送。
3.高技能人才严格执行广德县“百千万聚才行动”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指导目录(试行),请各单位登录广德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http://www.guangde.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cd533857f8b9a7799731199.html)。
4.企业及相关人员申报奖励政策兑现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规范,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县人社局 就业培训科 联系人:宋 莹 电话:6027375
县科技局 综合业务科 联系人:陈燕伦 电话:6035530
县经信局 经济运行科 联系人:郑玉娟 电话:6015930
县经开区管委会党群和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何灿灿 电话:6988718
县税务局 税政科 联系人:汪 鹏 电话:6028707
县财政局 行财科 联系人:刘惠生 电话:6816836
附件:1.广德县工业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审批表
2.广德县工业企业引进高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审批表
3.广德县工业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审批表
2019年5月28日
抄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邱铁军常务副县长。
发: 各工业企业
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