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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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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404-00100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知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6 发布日期: 2024-04-26
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404-00100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知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6
发布日期: 2024-04-26
安徽省知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26 00:0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市监处罚﹝2024﹞00014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事由经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在2018年春节前,为利于当事人业务开展,在原广德横山宾馆楼下给予广德(县)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申某现金人民币20000元。2019年至2021年初,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为感谢申某向广德(县)市人民医院推荐使用当事人代理的“优思达”品牌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试剂、全自动CRP蛋白分析仪试剂和采购招标“新冠”核酸检测仪器、试剂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先后多次给予申某现金共计人民币90000元。2018年至2022年11月期间,当事人多次为申某报销个人消费发票共计人民币13192元。 申某任职广德(县)市人民医院检验科期间,当事人对广德(县)市人民医院销售收入合计361534元,采购、纳税成本合计243468.61元,利润118065.39元。违法所得118065.39元。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安徽省“互联网+市场监管”平台行政处罚系统,当事人无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属于初次违法。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省知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2N2R3N38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叶**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8065.39元; 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26
处罚机关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82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