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应急罚﹝2024﹞15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2024年3月15日广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广德市德盛木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除尘系统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2、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3、车间内配电箱箱门缺失配电箱内粉尘堆积;4、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5、喷漆房油漆烘干房内电器设施不防爆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处罚依据 | 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德市德盛木制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2348794913P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黄** |
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16 |
处罚机关 |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341882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