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MB0uO83680/202403-00055 | 组配分类: | 上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关于印发广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19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索引号: | 11341723MB0uO83680/202403-00055 |
组配分类: | 上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关于印发广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19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政办〔2024〕11 号
关于印发广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现将《广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3月19日
广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服务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中医药文化为引领,以传承创新为主线,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省、市关于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工作部署,聚焦中医药发展关键环节,切实推进全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使全市人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建设标准。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市人民医院、市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为补充,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广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小组,定期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建立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全市中医药事业费用实行财政单列,市财政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医药事业费增长比例不低于卫生事业费增长比例。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一是强化市中医院龙头作用,推进中医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二是强化市人民医院、市妇计中心骨干作用,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增设中医临床科室、煎药室等设备配置。三是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枢纽作用,规范设置中医科、中医馆、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四是强化村卫生室网底作用,所有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其中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三)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积极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中、高端人才政策,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二是提升全市中医药人员素质,持续开展“西学中”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提升医务人员中医药技术水平。三是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市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60%以上;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所有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推进实施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预防保健等领域的服务能力,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二是拓展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馆治未病专科发展。三是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建立师资队伍,积极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一是大力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注重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落实。二是充分发挥中医康复特色优势,开展亚专科细化的康复教育、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随访等服务。
(六)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使养生文化与健康旅游产业相结合。发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发展,拓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能力。
(七)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一是发挥医疗机构中医药科普阵地作用,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宣传角,推广养生保健方法。二是开展中医药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六进活动,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三是在全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四是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覆盖面,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八)落实扶持中医药的政策措施。 推动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医保和城乡新型合作医疗中的补偿比例,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实行门诊慢病统筹,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鼓励使用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对中医药科研项目实行倾斜,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按文件要求定价、采购、配送、使用。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调剂使用,满足更多群众。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
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照建设标准梳理指标条款,查找薄弱环节,掌握全市中医药服务网络、人才队伍、医疗服务、保健服务等基本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创建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3月—2024年5月)
加强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整理等工作。加大日常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申报
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针对存在问题的情况,制定整改工作项目清单,加大整改落实力度。适时向宣城市卫健委提出申报,迎接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合力。卫生健康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全市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指导;发改、财政、科技、医保、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在全市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创建工作。
(四)协调联动,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班专人,按照《评审细则》要求,对我市2022年至2024年工作资料进行收集与归档。
附件:1.广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小组
2. 广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表
附件1
广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江晓华(市政府)
副组长:谈志骏(市政府办)
姚天顺(市卫健委)
成 员:周从文(市委组织部)
陈绍国(市委宣传部)
戴 航(市发改委)
陈卫华(市财政局)
曹广云(市人社局)
高 明(市委编办)
杨世武(市医保局)
蒋 萌(市科技局)
杨远祥(市文旅局)
赵 涛(市市场监管局)
陈孝兵(市农业农村局)
卢 健(市教体局)
李 俊(市融媒体中心)
解本建(市卫健委)
单铁莲(市人民医院)
陈希胜(市中医院)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解本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
附件2
广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全市中医药发展的重大事宜。
市委组织部:支持建立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稳定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
市委宣传部:加强中医药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途径,宣传党和政府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市发改委: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动中医药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保障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倾斜政策和财政补偿机制。
市人社局: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事薪酬政策,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科学配备中医药人员。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协助做好高层次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和培养相关工作。
市委编办:调整完善中医药管理部门职能,指导健全全市中医药管理体系。
市医保局: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本市域内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地市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
市科技局: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全市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在立项、评审等方面优先考虑,指导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中医科技创新能力。
县经信局:扶持本地中医药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县域中药产业化发展。
市文旅局: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旅游业与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做好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复评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市场和医疗机构的中药质量监管,加强对中药产品等健康衍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使用,加强中药制剂的质量监管。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中药材品种引进、栽培技术及模式创新等研究和指导,因地制宜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推进中药材生态化、规范化种植,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市教体局:开展中医药校园科普教育,将中医药文化有机融入中小学校宣传教育内容,协助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中医药法律法规和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知识等宣传工作,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协助卫生健康委做好宣传片等宣传资料制作。
市卫健委: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建市中医院牵头的医联体。落实政府对市中医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建立中医药工作考核机制,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建设标准 |
评审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责任部门 |
一、组织管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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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 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 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 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40分>36分为 达标) |
1.1.1查阅市委市政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其他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文件等的会议记录、纪要等原始资料。 |
未见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扣10分。 (至少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三项学习内容,少一项扣3 分 ) |
10 |
市政府办 市发改委 市卫健委 |
1.1.2查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中医药工作未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扣10分; |
10 |
||
纳入发展规划,但内容不具体、指导性不强, 扣 2 分 ; |
||||
未体现财政支持,扣2分。 |
||||
1.1.3查阅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医药工作相关文件 。 |
未查阅到落实中医药工作相关文件等,不得分 。 |
20 |
||
1.2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本市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事宜,统筹 推进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20分) |
1.2.1查阅市委、市政府研究中医药工作相关会议 记录、纪要等。 |
未查阅到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或虽有相关会议记录、纪要,但未研究提出解决本市中医药发展相关事宜的具体举措,不得分。 |
20 |
市政府办 市卫健委 |
1.3完善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创建方案,要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20分) |
1.3.1查阅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健全是指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
未查阅到创建工作方案,扣10分; 有创建方案,组织不健全,扣2分; 有创建方案,成员单位分工、职责不明确,扣2分。 |
10 |
市政府办 市卫健委 |
1.3.2.查阅本市基层中医药工作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及部署、检查、考核相关记录。 |
未查阅到中医药工作年度计划、年度总结,缺一项扣5分; 未查阅到部署、检查、考核等相关记录,缺1项扣3分。 |
10 |
||
1.4畅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20分) |
1.4.1.查看政府网站等是否建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 或整合到市政府其他平台; 是否有创建工作相关信息。 |
未查阅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或其他相关平台,扣15分; 无创建工作相关信息,扣5分。 对群众反映问题未核实解决的,扣5分。
|
15 |
市政府办 市卫健委 |
1.4.2.查阅平台群众对本市中医药服务满意率记录。 |
群众满意率<9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 |
5 |
||
二、促进发展(320分) |
||||
★2.1市委、市政府牵头,中医药管理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将本市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主管领导熟悉中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并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 。加强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管理人员力量。 (30分≥27分为达标) |
2.1.1访谈市政府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 |
市政府领导不熟悉中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扣5分; |
10 |
市政府办 市委编办 市卫健委 |
对本市中医药工作发展思路不清晰,扣5分 |
||||
2.1.2访谈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领导。 |
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领导不熟悉中医药政 策和本市中医药工作,扣10分; |
20 |
||
对本市中医药工作发展思路不清晰,缺乏加 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具体举措,扣10分。 |
||||
2.2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本市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本市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20分) |
2.2.1.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
未查阅到支持引进和培养本市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文件,扣4分; 未提供近3年,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才名单,扣2分; 未查阅到放宽长期在基层服务的中医师晋升条件政策文件,扣2分; 未查阅到本市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未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相关文件,扣2分; 未查阅到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相关文件,扣2分; |
8 |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市卫健委 |
2.2.2.实地检查市中医院及2个基层机构政策落实情况。 |
未落实以上各项政策,每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2.2.3.实地访谈市中医院及基层机构5名医务人员。 |
对以上政策及落实情况不了解,每人扣1分。 |
5 |
||
2.2.4.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 |
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对中医药政策不了解,扣4分。 |
4 |
||
★2.3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本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本市域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30分≥27分为达标) |
2.3.1.查阅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出台的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 |
未查阅到中医药财政专项,扣10分; 未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扣8分。 |
10 |
市财政局 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 |
2.3.2.查阅本市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相关文件。 |
未查阅到本市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相关文件,扣6分。 |
6 |
||
2.3.3.查阅评审年度前连续3年市财政对卫生事业费、中医药专项拨款明细。 |
中医药事业费连续3年占总卫生投入比例逐年递减,扣10分; 中医药事业费近3年平均占总卫生投入比例<1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
10 |
||
2.3.4.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 |
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对中医药政策不了解,扣4分。 |
4 |
||
2.4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本市域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本市域内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20分) |
2.4.1.查阅宣传推广中医药科普知识相关措施文件。 |
未查阅到相关文件,扣10分。 |
10 |
市委宣传部 市卫健委 |
2.4.2.查看市域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对中医药的宣传;查看户外公益宣传渠道对中医药的宣传。 |
未查阅到相关媒体中医药宣传资料,扣10分; 中医药宣传形式<5种,每少1种,扣2分。 |
10 |
||
2.5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本市域内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市中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区域公立中医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的投入责任落实,促进基层机构“中医馆”的建设。积极开展对市域内村卫生室的建设及设施设备的投入。(20分) |
2.5.1.查阅本市中医医疗机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相关文件和资料。 |
未查阅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立项、建设等相关资料和文件,不得分。 |
8 |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卫健委 各乡镇(街道) |
2.5.2.查阅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中医馆”建设、村卫生室的建设及设备投入相关资料(规划、数量、投入和完成情况)。 |
未查阅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中医馆”建设投入相关资料,扣4分。 未查阅到村卫生室设备设施建设投入相关资料,扣4分。 |
8 |
||
2.5.3.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市财政部门主要领导) |
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和政策不了解,扣4分。 |
4 |
||
2.6根据本市的医疗服务规划,保障本市域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20分) |
2.6.1查阅本市医疗服务规划和相关审批资料。 |
未查阅到本市域中医诊疗中心或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和审批,扣16分。 |
16 |
市发改委 市卫健委 |
2.6.2.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 |
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对中医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政策不了解,扣4分。 |
4 |
||
2.7.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本市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本市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20分) |
2.7.1.查阅本市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中医药科技发展内容和政策措施。 |
本市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无中医药科技发展内容和政策措施,不得分。 |
10 |
市科技局 市卫健委 |
2.7.2.查阅3年内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等资料(含本级及上一级项目)。 |
未查阅到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等资料,扣10分。 |
10 |
||
★2.8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本市域内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地市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20分≥18分为达标) |
2.8.1.查阅对本市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进行调研研究的相关资料。 |
未查阅到相关资料,不得分。 |
8 |
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 |
2.8.2.查阅将本市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上报地市和省级医保部门的相关资料。 |
未查阅到相关上报资料,扣4分。 |
4 |
||
2.8.3.查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的建议的相关资料。 |
未查阅到相关资料,扣4分。 |
4 |
||
2.8.4.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 |
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不了解中医药相关政策的,扣4分。 |
4 |
||
2.9.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本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20分) |
2.9.1.查阅本市中医药科普、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方案等相关资料。 |
未查阅到相关资料,扣10分; 未组织本市中医药科普进校园工作,扣6分 |
16 |
市教体局 市卫健委
|
2.9.2.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 |
相关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扣4分。 |
4 |
||
2.10.支持本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20分) |
2.10.1.查阅本市域中医药信息化基础建设资料。 |
未查阅到市中医药信息化基础建设资料,扣10分。 |
10 |
市卫健委
|
2.10.2.现场查看市中医院和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
市中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不规范,1个机构扣4分,最多扣10分。 |
10 |
||
2.11支持本市域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20分) |
2.11.1.查阅本市支持院内中医药制剂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推广使用标准,以及监管工作记录。 |
未查阅到相关文件政策,扣10分; 未制定推广使用标准,扣5分; 未查阅到推广本市医疗机构中医制剂相关资料,扣5分。 |
10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卫健委 |
2.11.2.实地查看本市域医疗机构制剂和推广使用记录。 |
未查看到本市域医疗机构制剂和推广使用,扣10分。 |
10 |
||
2.12.组织开展本市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本市域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20分) |
2.12.1.查阅本市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等相关工作资料。 |
未查阅到相关工作资料,扣10分。 |
10 |
市文旅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健委 各乡镇(街道) |
2.12.2.现场查看本市域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和药材种植基地等。 |
未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扣5分。 无中药材种植基地,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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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20分) |
2.13.1.查阅本市中药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资料。 |
未查阅到相关工作资料,扣10分。 |
10 |
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健委 |
2.13.2.查阅本市乡村振兴有关文件。 |
在本市乡村振兴文件中未查阅到中医药内容;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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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组织本市域内各乡镇、村及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20分) |
2.14.1查阅本市域内街道乡镇开展传统养生保健活动资料。 |
未组织开展或举办中医药传统保健养生活动,扣10分; 未查阅到相关活动内容和资料,扣10分。 |
20 |
市卫健委 市文旅局 市融媒体中心 各乡镇(街道) |
2.15.坚持中西医并重,组织落实本市各项中医药工作。制定本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逐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20分) |
2.15.1查阅本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相关资料。 |
未查阅到市级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扣10分。 |
10 |
市卫健委 |
2.15.2.查阅本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是否体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相关政策落实。 |
本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未体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相关内容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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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体系(1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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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市政府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市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市中医院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30分≥27分为达标) |
3.1.1.查阅市政府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内容,以及相关文件和资料。 |
未查阅到市政府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内容,以及相关文件和资料,扣8分。 |
8 |
市政府办 市卫健委 |
3.1.2.查阅市中医院资质等级证明和相关文件。 |
未查阅到市中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资质证明材料,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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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现场查看市中医院“治未病”科、康复科、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情况,以及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情况。 |
现场查看市中医院未成立“治未病科”“康复科”“感染性疾病科”,扣12分; 每少1个科室,扣2分; 未按照科室要求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扣2分; 未开展相关工作,扣3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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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的中医药科室要进行标准化建设,提升其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20分) |
3.2.1.查看市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规范化设置情况。 |
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未设置中医科室的,一个机构扣5分,最多扣10分。 |
10 |
市卫健委 |
3.2.2.查看市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
现场查看市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一个机构未配备中医药设施设备,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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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市中医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室,设置专人负责本市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 (20分) |
3.3.1.查阅市中医院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 |
市中医院未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扣10分。 无专人负责扣5分。 |
10 |
市卫健委 |
3.3.2.查阅市中医院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开展工作情况。 |
未查阅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等相关工作记录,扣10分。 工作记录不完整,扣5分。 |
10 |
||
★3.4.市中医院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在推动医联体建设中,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30%。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到医联体建设。(30分≥27分为达标) |
3.4.1.查阅市中医院组建的医联体有关资料。 |
市中医院未牵头组建医联体,不得分。 |
10 |
市政府办 市卫健委 |
3.4.2.查阅市中医院组建医联体辐射范围。 |
市中医院医联体辐射覆盖人口<3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4 |
||
3.4.3.查阅市中医院医联体成员单位,以及开展工作情况。 |
未查阅到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到医联体建设的,扣6分; 未派专家到成员单位出诊带教,扣2分; 未对成员单位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扣2分; 未开展上下转诊,扣2分。 |
6 |
||
★3.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设立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30分≥27分为达标)
|
3.5.1.查看中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未达到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扣6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未达到100%设置中医馆,扣6分; |
12 |
市卫健委 |
3.5.2.现场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查其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情况。 |
抽查的机构未达到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的,每个机构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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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现场抽查2个基层医疗机构,核查其中医馆设置,以及人员配备情况。 |
抽查的机构未达到100%设置中医馆的,每个机构扣6分; 未按要求配备中医药人员的,每个机构扣6分; 未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的,每个机构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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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现场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查其康复科设置情况。 |
抽查的机构未设置康复科的,每个机构扣2分。 未查阅到开展康复服务工作相关记录的,每个机构扣2分。 |
6 |
||
★3.6.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30分≥27分为达标) |
3.6.1.查看中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村卫生室相关指标数据由申报市根据现有统计数据提供) |
全市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未达到100%的,扣10分; 建设“中医阁”占比<10%的,扣5分。 |
15 |
市卫健委 |
3.6.2.查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设置相关资料。 |
未查阅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设置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中医阁设置<1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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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根据“中医阁”建设名单,随机抽取1家进行检查。 |
所抽查机构中医阁未达到建设标准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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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加强中医类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市中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实现市中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20分) |
3.7.1.查阅中医类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情况。 |
未查阅到中医类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相关资料,不得分。 |
8 |
市卫健委 |
3.7.2.现场查看市中医院电子病历与信息化建设执行情况。(查看中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 |
市中医院电子病历未达到4级水平,扣4分; 未达到3级水平,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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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查看市中医院牵头的医联体信息化建设情况。 |
医联体未实现信息互联共享,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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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查阅中医类医疗机构上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的工作资料。 |
不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扣2分; 不能准确上报相关信息,扣3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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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才队伍建设(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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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20分) |
4.1.1.查阅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相关数据。 |
相关指标未达到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每项扣4分,扣完为止。 城乡每万名居民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不足0.6-0.8名的,扣10分。 |
20 |
市卫健委 |
★4.2.市域内市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100%市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30分≥27分为达标) |
4.2.1.查看中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村卫生室相关指标数据由申报市根据现有统计数据提供) |
市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60%的,扣5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25%的,扣5分; 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未达到100%的,扣5分; 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未达到100%的,扣5分 |
20 |
市卫健委 |
4.2.2.现场核实市中医院人员配备情况。 |
现场核实市中医院中医药人员<60%,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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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现场核实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
现场核实机构不达标准,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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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本市域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20分) |
4.3.1.查阅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的文件和相关资料。 |
未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工作,扣8分。开展培训等相关资料不全,扣4分。 |
8 |
市卫健委 |
4.3.2.查阅市中医院和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或组织参加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的相关资料。 |
医疗机构未开展或未组织参加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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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实地访谈5名基层医务人员。 |
所查医务人员未接受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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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西学中培训。市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参加中医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适宜技术等培训,达到全覆盖。(30分) |
4.4.1.查阅市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相关资料。 |
未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扣10分。 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工作资料不完善的,扣5分。 |
10 |
市卫健委 |
4.4.2.查阅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的工作资料(通知、学员名单、签到、课件、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 |
未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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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查阅组织本市域内乡村医生参加相应培训的资料(同上)。 |
未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参加中医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适宜技术等培训,达到全覆盖,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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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医药服务(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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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市中医院主要提供中医药综合服务。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成立市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有场地、有师资、有设施设备、有推广方案、有工作制度、考核监督等。(30分) |
5.1.1.实地检查市中医院特色专科设置和优势病种情况。 |
市中医院未设置特色专科,扣10分。 未提供中医药优势病种服务的,扣5分。 |
10 |
市卫健委 |
5.1.2.查阅区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相关资料(场地、师资、设施设备、方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记录等)。 |
未设置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扣20分; 推广中心设施设备、推广方案、工作制度等工作资料不完善,每项扣2分,最多扣1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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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专科发展。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30分≥27分为达标) |
5.2.1.查看中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或参考申报市提供的现有统计数据)。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3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
15 |
市卫健委 |
5.2.2.现场抽查核实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查阅机构相关材料(随机抽查前6个月中5个工作日的处方、挂号记录、收费记录、治疗记录等关材料)。 |
现场抽查的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35%的,每一个机构不达标,扣10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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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30分≥27分为达标) |
5.3.1.查看中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村卫生室相关指标数据由申报市根据现有统计数据提供) |
不达标准的,扣10分。 |
10 |
市卫健委 |
5.3.2.现场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情况。 |
不能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机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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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现场抽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情况。 |
不能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机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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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20分) |
5.4.1.查阅市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中医药特色的相关资料。(查看中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作为参考) |
未查阅到市域家庭医生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的相关资料,或不能提供中医药特色签约包相关文件,扣10分。 |
10 |
市卫健委 |
5.4.2.现场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团队开展中医药服务情况。每个机构抽查2个家庭医生团队。 |
家庭医生团队中未配备中医类别人员的,扣10分。 家庭医生团队工作记录中无中医药服务内容的,扣5分。 |
10 |
||
★5.5.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在基层的落实。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达到国家要求。(30分≥27分为达标) |
5.5.1.查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在基层落实的相关资料。 |
未查阅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扣10分。 |
10 |
市卫健委 |
5.5.2.查阅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相关资料和工作记录。(人员基数、开展服务的人数、相关名单、工作记录)完成国家要求的年度目标。 |
老年人和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未达到年度国家指标要求的,扣10分。 |
10 |
||
5.5.3.查阅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为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的相关资料。 |
机构开展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阻肺健康管理等≤3类的,每个机构扣5分。 |
10 |
市卫健委 |
|
5.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本辖区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工作。(20分) |
5.6.1.查阅市域中医药参与传染病防治的相关文件。 |
未查阅到相关文件,不得分。 |
10 |
|
5.6.2.现场抽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参与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等工作的相关记录和措施。 |
未查阅到相关工作记录和措施的,每个机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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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20分) |
5.7.1.查阅市域中医药参与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的相关文件。 |
未查阅到相关文件,不得分。 |
10 |
市卫健委 |
5.7.2.现场抽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相关工作记录。 |
未查阅到相关工作记录的,每个机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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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药内容占比达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20分) |
5.8.1.市域年度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活动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
未查阅到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的,扣10分。 |
10 |
市融媒体中心 市卫健委 |
5.8.2.现场抽查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的相关工作记录。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药内容占比<50%的,扣10分。 接受教育人次占比<50%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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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考核(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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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市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建立市中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20分≥18分为合格) |
6.1.1.查阅市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对市中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考核目标、考核内容等相关资料。 |
未建立市级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扣10分; 未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扣5分。 |
10 |
市卫健委 |
6.1.2.现场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在2个基层医疗机构考核中,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科室设置、中医药服务量等考核内容分值占比<15%,每个机构扣5分。 |
10 |
||
6.2.市卫生监督部门建立中医药监督管理科室,或有专人负责本市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内容包括本市域上年度中医医疗秩序、中医医疗案件查办、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管情况,落实中医药主管部门相关监督检查要求。 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本市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15分) |
6.2.1.查阅市卫生监督部门建立中医药监督管理科室,或有专人负责本市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相关文件及资料。 |
市卫生监督部门未建立中医药监督管理科室,或无专人负责本市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扣5分。 |
5 |
市卫健委 |
6.2.2.查阅落实中医药主管部门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资料。 |
未查阅到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资料,扣5分。 |
5 |
||
6.2.3.查阅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设置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的相关资料和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本市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相关文件。 |
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未设置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的,扣5分。 未查阅到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本市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相关文件,扣3分。 |
5 |
||
6.3.加强本市域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对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15分) |
6.3.1.查阅本市域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的相关文件。 |
未查阅到相关文件资料,扣10分。 |
10 |
市卫健委 市市场监管局
|
6.3.2.查阅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进行管理的相关资料。(城区不考核此项指标) |
未查阅到相关资料,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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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满意率和知晓率(50分)(可委托第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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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城乡居民对市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市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市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50分≥45分为达标) |
7.1.1.拦截调查、访谈或电话调查20名城乡常住居民或患者了解满意度 (居民对中医药有关知识的知晓和服务的满意率同时进行。可问同一居民,也可分类问。) |
中医药服务满意率: 满意率<9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 满意率<85%的,扣20分; |
20 |
市卫健委 各乡镇(街道) |
7.1.2.拦截调查、访谈或电话调查20名城乡常住居民或患者了解对中医药知识的知晓。 |
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 知晓率<9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知晓率<85%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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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拦截调查、访谈或电话调查20名城乡常住居民或患者了解机构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 |
服务内容知晓率: 知晓率<85%的,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 |
10 |
||
7.1.4.访谈5名中医药人员。 |
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 知晓率<85%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
10 |
建设标准 |
评审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责任单位 |
八、加分项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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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医保部门出台支持中医药服务的政策 |
查阅相关政策和文件 |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
2 |
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 |
鼓励在基层设置中医专科。 |
查阅相关科室及审批文件 |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
2 |
市卫健委 |
鼓励提供特色中药剂型服务。 |
查阅相关资料 |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
2 |
市卫健委 市市场监管局 |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
查看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记录 |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
2 |
市卫健委 |
鼓励市中医院专家融入家庭医生团队向居民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 |
查阅团队公布名单及专家在团队的工作记录 |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
2 |
市卫健委 |
鼓励有条件的并符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的中医诊所,组成团队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诊所免费提供服务场所。 |
查阅相关政策及中医诊所的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情况、服务记录;现场查阅街道提供的服务场所和服务记录 |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
2 |
市卫健委 各乡镇(街道) |
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康复科室内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
查阅基层机构的康复科室及提供的中医药特色服务记录 |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
2 |
市卫健委 |
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 |
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场地、服务记录、质量管理材料 |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 |
查阅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及相关资质等材料 |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鼓励退休中医师到基层服务和多地点执业。 |
查阅二、三级医院退休中医师来基层机构的执业资质(含多点执业备案)和执业记录(含出勤等记录) |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
2 |
市卫健委 |
注:1.标注★的指标为重点指标,必须达到90%及以上为合格。
2.判定标准:
总分为1000分+20分,其中重点指标430分,其他指标570分。加分项20分。
得分≥870分,且重点指标全部达标的,为合格;
820分≦得分<870分,且重点指标全部达标的,为整改后复查;
得分<820分,或1项及以上重点指标未达标的为不合格。
加分项,由专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加分累计到总分,但是重点指标不达标仍为不合格。
3.除特别说明外,所用数据均为上一年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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