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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598/202404-00013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广德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0 发布日期: 2024-04-10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598/202404-00013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广德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0
发布日期: 2024-04-10
广德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10 09:21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广德县公安局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广德市公安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广德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广德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办公地址:广德市公安局大楼4楼;办公时间:普通工作日;联系电话:0563-6022473-4535;传真号码:0563-6022473-3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广德市公安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广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和政务公开网上下载表格。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广德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广德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办理期限:
     依申请公开由法制大队统一受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经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申请处理
    (1)广德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修正。
    (2)对不属于广德市公安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广德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广德市公安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广德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广德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办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