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一、原则同意拟建的G233溧广段公路改建工程中砖桥河中桥、无量溪大桥分别在砖桥河下游28.6km和郎川河(无量溪河)下游47.5km处新建。
二、原则同意G233溧广段公路改建工程(邱村至广德段)涉河建设方案。拟建砖桥河中桥上跨砖桥河,桥梁全长127.06m,桥梁横向分2幅,单幅桥宽为12.50m,合计25m,桥跨布置3×20m连续T梁跨越砖桥河,全桥共1联,6×20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后张)桥面连续T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肋板台,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采用桩基础-摩擦桩,桥梁轴线与河道夹角约为90°,桥梁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中2号至5号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余桥墩及桥台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外。
桥面设计高程29.40~30.1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桥梁中心线上游50m至下游220m范围内的岸坡采用新建挡墙进行防护。
拟建项目主要桥墩中心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0#台: X=3430277.047,Y=539343.818;
1#墩: X=3430257.333,Y=539339.835;
2#墩: X=3430237.731,Y=539335.963;
3#墩: X=3430218.155,Y=539331.959;
4#墩: X=3430198.607,Y=539327.825;
5#墩: X=3430179.086,Y=539323.561;
6#台: X=3430159.419,Y=539319.352。
拟建无量溪大桥上跨郎川河(无量溪河),桥梁全长327m,桥梁横向分2幅,单幅桥宽为12.50m,合计25m,桥跨布置(30+2×40+30)+(30+3×40+30)m,其中跨河部分跨径:(40+2×30+40)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先简支后连续预制小箱梁结构,下部结构采用圆形截面双柱式桥墩,桥台采用肋板式桥台,基础采用桩基础,桥梁轴线的法线与河道夹角约为40°,桥梁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中2号至6号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余桥墩及桥台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外。
桥面设计高程27.60~30.6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桥梁中心线上游100m至下游100m范围内的岸坡采用新建挡墙进行防护。
拟建项目主要桥墩中心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0#台: X=3428606.367,Y=538544.797;
1#墩: X=3428582.253,Y=538528.023;
2#墩: X=3428548.332,Y=538506.824;
3#墩: X=3428514.411,Y=538485.626;
4#墩: X=3428488.971,Y=538469.727;
5#墩: X=3428463.530,Y=538453.828;
6#墩: X=3428429.609,Y=538432.629;
7#墩: X=3428395.689,Y=538411.431;
8#墩: X=3428361.768,Y=538390.232;
9#台: X=3428335.359,Y=538374.680。
三、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拟建桥梁项目严禁在汛期施工。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广德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我局备案。工程开工时,应邀请我局监督机构对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质量,防洪影响补偿处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五、该工程建设占用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妥善维护好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汛期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调度。
六、建设单位应协调处理好该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
七、建设单位应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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