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
一、在升平街道办事处下,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
二、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巡查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
三、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动态监测管理;
五、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地类规划审核以及街道辖区内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上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七、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
八、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九、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
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
十一、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十二、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林业:
一、在升平街道办事处下,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和其它林业方针、政策,了解与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二、协助升平街道办事处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按照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四、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年度采伐指标,经市林业主管部门授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本辖区的林木采伐,木竹运输和销售;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五、配合升平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本辖区护林网络,做好护林队伍的管理工作;
六、配合升平街道办事处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七、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宣以东
联系方式:6029997
办公地址:广德市升平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