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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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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305-00077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卫健委人家科解读《关于印发<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认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9 发布日期: 2023-05-09
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305-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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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卫健委人家科解读《关于印发<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认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9
发布日期: 2023-05-09
【部门解读】广德市卫健委人家科解读《关于印发<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认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17:02 来源: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升我办托质量和水平。现广德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认定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决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工作要求,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减轻婴幼儿家庭养育成本,有效化解群众托育难问题,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估办法(试行)、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办法(试行)、安心托幼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卫函〔2022〕357号)

宣城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宣城市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民生办〔2023〕1 号

广德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广德市10 项暖民心行动2023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民生办〔2023〕1 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心托幼行动托育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托育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满足家庭托育服务需求,真正有效减轻育儿负担,促进我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卫生健康委、教育体育局落实属地管理,结合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的认定和管理,提升我办托质量和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任务要求,2023年4月中旬,卫健委牵头起草了《工作方案(试行),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托育机构的意见,无意见反馈。

2023年59日,由卫健委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一)提升属地办托质量和水平。有效贯彻“政策引导,普惠优先”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建设。

(二)指导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推动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五、主要内容

(一)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完善相关措施。按照普惠托育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认定程序,规范认定流程,鼓励支持托育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提供普惠服务。卫健委和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成立专家组,按照必备条件机构设置、安全卫生、员工队伍、保育照护、机构管理及核心指标等有关标准开展评估,做好公示、公布工作。

(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査,重点对安全工作、办园条件、师资水平、卫生保健、保育质量、实际收费等方面进行检查,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的监管。

六、创新举措

广德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认定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根据具体评估分数分为A、B、C三类。对于A类普惠性托育机构,可申报参评宣城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安徽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对于B类、C类普惠性托育机构,一年后可申请调整类别认定。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在安心托幼行动期间,根据中共安徽省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规定,对上级分配下达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及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建设运营相关资金支持,各相关单位应及时拨付;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优先享受省、市制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八、政策咨询

咨询部门: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家庭发展

解读人:陈园

联系电话:0563-681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