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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312-00096 组配分类: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典型案例丨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5 发布日期: 2023-12-15
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312-00096
组配分类: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典型案例丨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5
发布日期: 2023-12-15
典型案例丨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15 16:34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誓节市场监管所查处安徽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的混淆行为案

2023年6月8日,广德市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徽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的混淆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举报线索,2023年2月9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仓库内堆放着外包装印有“MITSUBISHI”、“CARBON BLACK”、“MA100”、“三菱ヶ三カル株式会社”、“MITSUBIS12HI CHEMICAL CORPORATION”、“Made in Japan”等字样及日本三菱品牌标识的炭黑产品,共计450包。当事人在未取得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任何形式的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从湖州某包装有限公司订购了450只与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的炭黑产品外观、名称、标识、制造商等信息一致的外包装袋,将从杭州某物资公司购进450包破损的炭黑产品,通过其车间的机器设备进行重新包装并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杭市场监管所查处某酒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3年5月17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某酒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20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八台电梯均处于通电运行状态。当事人提供的八台电梯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1月。经查,涉案的八台电梯超期未检验,仍在继续使用。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邱村市场监管所查处某馒头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2023年2月23日,我局对辖区内某馒头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0.20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20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委托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当日制作经营的红糖甜馒头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四、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亭市场监管所查处某燃气有限公司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案

2023年9月18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广德华东燃气有限公司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案件移送线索,我局发现当事人存在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和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及报废的气瓶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为甘某某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以及报废的气瓶;2023年6月为广德县桃州镇某小吃店等餐饮单位充装非自有气瓶和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气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和《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广德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查处余某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3月24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余某无照经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17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见营业执照且在现场发现460个贴有“PHILIPS”LED标识的平板灯以及未用完的“PHILIPS”标识2张。经查,当事人为满足客户需求从不知名经销商处购进465个没有商标的LED平板灯,按客户需求将“PHILIPS”标识贴在上述LED平板灯上,当事人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六、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市场监管所查处广德县桃州镇某日用品经营部涉嫌销售假药案

2023年4月29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广德县桃州镇某日用品经营部涉嫌销售假药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举报线索,2023年3月29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店内展示柜内发现1盒黄金伟哥VGA、1盒Buoyant金伟哥VGA、2盒黄金A片、2盒虫草鹿鞭丸、11盒万艾可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其中万艾可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非药品批号,其他4种产品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含有“治疗”的内容,当事人现场无法出具上述产品的进货凭证和相关合格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相关规定,涉嫌构成犯罪,广德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移送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

七、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州市场监管所查处广德市某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及出具不实检验报告案

2023年5月5日,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德市某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及出具不实检验报告的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德市某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抽取的20份检验报告存在多个项目未按照GB38900-2020的要求检验车厢栏板高度、号牌号码和分类、多检悬架、客车出口、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底盘部件;违反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的要求检验灭火器、主车准牵引质量、车速限制/报警功能或装置、防抱制动装置、辅助制动装置、盘式制动器、轴距、手动机械断电开关、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轮胎花纹深度且数据、结果无法复核。当事人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及出具不实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八、广德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查处某体育用品店对其商品的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

2023年10月26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广德市章恒体育用品店对其商品的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18日,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淘宝网上经营网店,利用“好评返现”卡吸引顾客在淘宝网上为其产品评价。当事人于2022年1月28日,在淘宝网订做印有“全5星+10字以上好评+晒图,截图给微信客服立返现金5元!”、“请勿在评价中晒此卡”、“期待您的好评 一如既往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等字样的“好评返现”卡2000张,并于2023年6月开始,将上述“好评返现”卡放入当事人淘宝网店销售商品包裹中随货快递给消费者,部分消费者收到商品后按照卡片上的内容对当事人的商品进行五星好评。当事人利用“好评返现”卡吸引消费者为其商品评价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九、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市场监管所查处某摊位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2023年12月26日,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王某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行为,作出没收计量器具、违法所得人民币25元及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8日,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广德市滨河公园“老北京国潮大庙会”王某某经营的摊位进行检查,对其使用的1台电子秤现场用砝码称重,该秤用标准(1kg+2kg)砝码现场称重结果为3.75kg,执法人员遂对上述1台电子秤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送广德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定。经广德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检定,上述电子称检定结论为:Ⅲ级不合格。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