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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39U/202207-00030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5 发布日期: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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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5
发布日期: 2022-07-05
【部门解读】《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7-05 11:04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20181119日,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省领导批示要求,制定出台了《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组发〔20198号)。同时为加强和规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省又出台了《安徽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皖财乡〔2019877号)。根据省集体经济发展办公室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启动《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拟定工作。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

2.《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组发〔20198号)

3 .财政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管理及财务会计等制度

4.《安徽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皖财乡〔2019877号)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组发〔20198号)、《安徽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皖财乡〔2019877号)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起草制定,并征求各乡镇、街道、太极洞管委会的意见后最终形成定稿。并于2022623日,由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

四、主要内容

《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共七章、二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 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内容为细则》制定的依据、有关概念界定以及资金管理主要原则等。明确了市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即:市委组织部负责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面上调度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分配下达县级以上各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指导督促乡村加强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指导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以及加强村级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第二章 资金安排。包括第五条至第八条,主要内容为资金安排。文件规定:乡镇、街道和太极洞管委会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可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扶持的重点村,按照每村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予以扶持。文件明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的补助对象为中央、省和市级扶强村。

第三章 资金管理。包括第九条至第十,主要内容为资金的管理。文件明确,乡镇、街道和太极洞管委会是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主体,村(社区)是实施主体。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乡镇、街道和太极洞管委会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效益性负责,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专账核算,确保资金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防止挤占和挪用。乡镇、街道和太极洞管委会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对资金承担主要监管责任。

第四章 资金的使用。包括十三条至十,主要内容为资金使用程序。文件明确,各项目扶持村(社区)要编制补助资金项目文本,由乡镇、街道和太极洞管委会初审,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下达批复后实施。文件规定,由项目村申请,乡镇、街道和太极洞管委会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后,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到村级资金专户。项目村要根据“三资”管理办法规定,按照项目实施内容,专款专用,并做好项目补助资金的财务核算。

第五章 资金监督检查。包括十六条至十,主要内容为资金跟踪问效以及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处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应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目标计划按时完成。各乡镇、街道和太极洞管委会要加强对资金的投入、使用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随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度进行跟踪问效。文件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纪委监委、审计等监督,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包括二十条至,主要内容为项目验收程序加强绩效考评。文件明确,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办理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并向所在乡镇、街道和太极洞管委会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乡镇、街道和太极洞管委会组成验收组,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市集体经济办按年度开展项目验收。加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绩效管理,在乡镇、街道和太极洞管委会开展自评的基础上由市集体经济办组织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对上一年度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第七章   则。包括第二十条至二十,主要内容为明确本实施细则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以及《细则》实施时间等

五、创新举措

根据中央和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际,明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的安排、管理、使用和监督管理,积极构建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和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下一步工作

按照《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各乡镇、街道、太极洞管委会实施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同时,联合开展资金督导,落实各级监管责任,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解读机构:广德市委组织部、广德市财政局、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广德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余浪

广德市财政局农业科岳维成、综改办刘盛芳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黄静

政策咨询电话:0563- 6022349(市委组织部)

              0563-6817360  6816965 (市财政局)

              0563- 6038702(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