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德市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以下简称《预案》),2019年1月印发的《广德市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为了更好的让各部门充分了解掌握此次修订预案的主要内容和意义,抓好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广德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颁布实施了《广德市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文件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同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广德市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及应急能力的变化,以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发布,广德市人民政府牵头对《广德市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版)进行修订。此次《预案》的修订,既是按相关要求做的规定行为,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
二、修订过程
2023年8月,广德市人民政府开始部署《广德市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先后多次咨询了有关专家,并借鉴一些典型预案,在此基础上修订了《广德市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等单位及部门征求对《预案》的修改意见,按照各单位反馈的修改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然后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把关,经过多次修改完善,于2023年11月最终形成《预案》,以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三、目标任务
为提高我市饮用水水源管理部门对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避免或减少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影响、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附件7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衔接、工作原则、应急预案体系。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三)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
(四)后期工作。包括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
(五)应急保障。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经费保障和其他保障。
(六)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权属、预案演练和修订、预案实施日期。
(七)附件。主要包括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人员组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名单、应急处置卡、常见危化品引发水污染事件简要处置措施、不同超标项目的处理技术、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水源地应急防控体系建设。
五、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德市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地域范围为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整个汇水区域。
六、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依据生态环境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执行;各小组开展应急工作过程中,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等标准开展应急监测。
七、关键词诠释
1、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且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不同,可分为河流型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水源地。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水源保护区外划定准保护区。
3、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物质
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1、表2和表3所包含的项目与物质,以及该标准之外其他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项目与物质。
4、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因素,导致水源地风险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的连接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地水质超标,影响或可能影响饮用水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正常取水,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5、水质超标
指水源地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或标准限值的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可根据物质本身的危害特性和有关供水单位的净化能力,参考国外有关标准(如世界卫生组织、美国生态环境署等)规定的浓度值,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或依据应急专家组意见确定。
6、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7、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8、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八、惠民利民举措
本预案的发布实施,能够有效避免或减少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九、新旧政策差异
本预案为《广德市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在应急组织机构职能、应急指挥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专家名单及联络方式,基础状况,风险源分布等方面进行了修订、更新,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