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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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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02J/202311-0004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农友农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2 发布日期: 2023-11-22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02J/202311-0004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农友农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2
发布日期: 2023-11-22
广德县农友农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1-22 00:0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农﹝农药﹞罚﹝2023﹞14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事由2023年7月17日,本机关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送安徽化工院检测评价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当事人经营的农药产品24%烯草酮乳油(登记证号:PD20130421,标称生产单位: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所检项目烯草酮质量分数(技术要求:22.8~26.4)检验结果为20.4%,判定不合格。9月6日,本机关送达检验报告,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十五日内未申请复检。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0日在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以每件168元的价格采购了24%烯草酮乳油10件(每件120瓶),后以180元每件的价格批发销售9件,以1.5元每瓶的价格零售118瓶。除抽检样品2瓶外,24%烯草酮乳油全部销售,共计销售金额1797元。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德县农友农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L04881661T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董**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1797.00元。2.并处20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2
处罚机关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地方编码341882
备注处罚决定日期+1年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