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宣传部,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各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落实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座谈会部署要求,持续激发社会各界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关心国防、尊崇军人、关爱军属,营造浓厚的崇军拥军社会氛围,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3年安徽“最美拥军人物”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关心、热爱和积极参与爱国拥军事业的社会各界干部群众。
二、评选名额
评选2023年安徽“最美拥军人物”10名,并择优向全国双拥办推荐1至2名对象参加2023年全国“最美拥军人物”评选。
三、推选条件
1.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国防和军队建设贡献力量。
3.在遵纪守法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参加拥军优属活动。
4.在支持部队改革、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助力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解决军人“三后”问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群众基础好,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1)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受到有关部门处理;(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3)发生违法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4)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5)发生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情况。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地要广泛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发布评选活动信息,动员社会各界踊跃自荐和推荐身边拥军典型;要深入挖掘,结合近年来开展的“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城连共建、社会化拥军等活动,主动深入一线收集先进典型事迹;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人员成分、行业领域、拥军成效等因素,切实把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
(二)逐级审核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优中选优的方式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拥军实绩、人格品行、作风纪律等方面从严审核把关。所有候选人必须征求当地公安部门意见;候选人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干部的,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是企业负责人的,还须征求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是企业员工的,还须征求所在企业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意见;是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还须征求民政部门意见。各市双拥办于4月28日前报送2名推荐对象(其中拟推荐参加全国“最美拥军人物”评选的,可以是往届已获得安徽“最美拥军人物”的人员,并在推荐报告中作出说明,丰富更新事迹材料),同时将推荐报告、“最美拥军人物”推荐表和审查表(附件1、2)、事迹材料(2000字)等(含电子版)报省双拥办(所有材料不得涉密)。
(三)严格组织评审。省双拥办将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在兼顾人员成分、行业领域、拥军事迹及成效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0名2023年安徽“最美拥军人物”初步人选分别反馈各市,并明确1至2名全国“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对象。各市对初步人选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在其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按要求及时向省双拥办上报公示结果。
(四)集中发布宣传。省双拥办将会同军地有关部门适时举行2023年安徽“最美拥军人物”发布仪式。充分利用省、市、县主流媒体平台,通过撰写新闻通讯、拍摄短视频、制作公益广告等方式,对“最美拥军人物”先进事迹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讲好双拥故事、唱响双拥旋律。
(五)深化学习实践。各地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精神引领、示范带动、价值导向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时代拥军实践活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注重将学习宣传活动渗透到实际工作中、具体岗位上,持续推进“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活动走深走实,营造爱我人民爱我军浓厚社会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最美拥军人物”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纪念活动、营造浓厚拥军崇军氛围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作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重要内容,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富有成效。
(二)严把评选标准。要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拥军优属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检验。评选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拓展遴选视野,扩大社会覆盖面。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按规定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确保政治过硬、事迹突出、军民认可、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
(三)严肃评选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的推荐程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程序上报的推荐对象或者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发现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实后撤销资格并不再递补。
联系人及电话:马宝,0551-6590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