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反馈
索引号: 11341723MB1510790C/202307-00019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我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7 发布日期: 2023-07-27
索引号: 11341723MB1510790C/202307-00019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我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7
发布日期: 2023-07-27
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我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7 15:50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尊崇感,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我市公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免费对象

全国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二、免费范围

  免费乘坐广德市域范围内公交车(市内、城乡、镇村公交)。

三、执行时间和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优待证”持证人员凭本人“优待证”亮证免费乘车(待公交车刷卡系统升级后刷“优待证”免费乘坐)。

四、注意事项

   1、“优待证”和其它相关证明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优待证”持有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主动出示证件并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做到文明有序乘车。

  

    特此公告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            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