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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310-0004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6 发布日期: 2023-10-16
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310-0004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6
发布日期: 2023-10-16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6 11:35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广人社监理〔20231

被处安徽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玉兰湾大道777号双赢大厦4层403室、(法人住址:合肥市肥西县菖蒲路4号南府中心60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08LA97                         

法定代表人:柳波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下列主要违法行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共计拖欠刘德林等11名劳动者工资174428元。广德市人社局于2023年8月15日依法向你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广人社监令〔2023〕8号),要求你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前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但你公司逾期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广德市人社局于2023年9月20日向你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广人社监理告〔2023〕1号),再次要求你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也未提出陈述、申辩。

以上事实有:1.《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1份;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1份;3.《安徽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梁项目工人欠薪情况登记表》1份;4.柳波及工人身份证复印件11份;5.工人提供的欠条5份;6.其他书证3份;7.柳波询问笔录2份;8.工人询问笔录10份;9.《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10.《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执》1份;1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1份等为证。

你单位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决定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收到本通知书五日内足额支付拖欠11名劳动者的工资174428元。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广德市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本决定。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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