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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307-0010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1 发布日期: 2023-07-21
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307-0010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1
发布日期: 2023-07-21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3-07-21 10:17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