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芯澌里里音乐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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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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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3〕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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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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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3日20时02分至2023年4月13日20时55分,广德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在向现场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桃州镇桐汭街道万桂山社区金鑫世贸广场中区块240-246号的广德市芯澌里里音乐酒吧进行检查。该场所未见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只有卫生经营许可证。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设置了编号分别为666、777、888、999四个包厢,包厢内有点歌机、话筒、电视等设备,在现场收银台发现结账单9张,其中结账单项目中含666包厢费380元、777包厢费480元、888包厢费680元、999包厢费980元;发现预结单6张。现场负责人见证执法全过程,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广德市芯澌里里音乐酒吧负责人当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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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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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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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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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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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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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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