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桃州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桃州镇 > 基层政务公开 > 户籍管理 > 收养、入籍等登记 >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47J/202404-00049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桃州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8 发布日期: 2024-04-18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47J/202404-00049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桃州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8
发布日期: 2024-04-18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时间:2024-04-18 08:40 来源:桃州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及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5.《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6.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供

   7.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8.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