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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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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02J/202307-00009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森农农资经营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4 发布日期: 2023-07-14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02J/202307-00009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森农农资经营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4
发布日期: 2023-07-14
广德县森农农资经营部
发布时间:2023-07-14 00:0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农﹝农药﹞罚﹝2023﹞8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事由2023年5月16日,本机关在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摆放销售的农药产品10%乙羧氟草醚乳油(农药登记证:PD20151928) 标注生产日期(批号):202104168351,质量保证期:2年,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执法人员依法对农药产品10%乙羧氟草醚乳油44袋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后于2023年5月23日决定立案查处经调查。经询问,当事人于2022年4月6日以0.5元/袋的价格进了10%乙羧氟草醚乳油600袋,在有效期内以1元/袋的价格销售了556袋,但剩余44袋未及时清理下架。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德县森农农资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MA2N8Y7X2L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10%乙羧氟草醚乳油44袋。2.并处20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14
处罚机关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地方编码341882
备注处罚决定日期+1年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