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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98Y/202312-0002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负责人解读《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04 发布日期: 2023-12-04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98Y/202312-0002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负责人解读《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04
发布日期: 2023-12-04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负责人解读《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3-12-04 10:00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若干措施》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风险防控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试点措施和风险防控举措。商务部自贸区港司负责人就《若干措施》重点政策内容进行了细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