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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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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41723003254292H/202307-0000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邱村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邱村镇抗旱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6 发布日期: 2023-07-06
索引号: 00341723003254292H/202307-0000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邱村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邱村镇抗旱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6
发布日期: 2023-07-06
2023年邱村镇抗旱预案
发布时间:2023-07-06 14:35 来源:邱村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总则

1.1 编制背景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依法、科学、迅速、有效应对旱情、险情、灾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及时有效地做好干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邱村镇抗旱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广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1.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2.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3. 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

4. 坚持依法抗旱的原则。

5.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全面、切实可行的原则。

1.4预案定位及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邱村镇总体抗旱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的防旱抗旱减灾活动。

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体系

邱村镇党委、镇政府设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镇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建立各级抗旱指挥系统。

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指挥长,镇人大主席担任副指挥长,成员包括邱村镇各副职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应急办,分管应急管理副职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水利工作副职领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应急管理办负责人、水利站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2.2职责

1、镇防指职责

1)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和指令;

2)组织召开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旱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3)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

4)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

5)统一指挥全镇的抗旱工作,组织镇有关部门按本预案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

2、镇防办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状况,做好灾情统计上报;

3)及时向指挥部提出抗旱决策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抗旱工作;

4)传递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防旱物资储备、管理和抗旱资金分配工作;

6)处理镇防指日常工作。

3、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防旱抗旱重大事件协调,负责防汛有关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

(2)应急管理办:负责全镇救灾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及时向镇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接受社会捐赠,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3)水利站: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抗旱日常工作;负责旱情监测预报;提供抗旱技术指导。

(4)农服中心:掌握农业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及时将受灾情况报镇防办。

(5)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林木的抗旱技术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林业救灾措施,推广应用抗旱林果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做好护林防火指导工作,及时将受灾情况报镇防办。

(6)财政分局:负责及时下拨抗旱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7)派出所:负责维持干旱期的抗旱秩序,协助查处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

8)城建分局:负责城建系统所属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做好严重缺水情况下集镇供水相关工作。

9)宣传办:负责把握抗旱宣传导向,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及时组织宣传抗旱救灾工作,向公众发布旱情信息,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节水措施。

10)环保办:做好水库、河道(特别是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控制排污量和排污浓度,并及时发布水质信息,确保供水安全。

11)卫计办和中心医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镇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2)交警中队:保证优先运送抗旱救灾人员和物资。

13)电信公司:确保通信畅通,并优先传递抗旱命令和信息。

14)供电所:负责抗旱用电的电力调度,保障抗旱电力供应。

15)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加强协调配合,根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三、应急响应

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开始启动抗旱应急响应。应急响应逐级启动,必要时直接启动更高等级的应急响应。每提高一个级别,其响应措施均在上一个级别的基础上进行加强和延伸,四个级别响应层层递进。

3.1 Ⅳ级响应

在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连续无效降雨日数达10天以上,发生轻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防指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3.1.1 抗旱工作原则

坚持防汛抗旱并重,实行全面抗旱,确保集镇、农村供水安全和农业丰收。

3.1.2 应对措施

(1)发动群众,开展引水、输水渠道整治,确保水路畅通。

(2)开动固定泵站、架设临时抽水泵站抢提活水,适时开展抗旱浇灌。

(3)加强蓄水管理,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3.2 Ⅲ级响应

在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连续无效降雨日数达20天以上,发生中度干旱,预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防指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2.1 抗旱工作原则

实行全面抗旱,确保饮水安全,力争抗旱夺丰收。

3.2.2 应对措施

(1)(二)型水库、重点当家塘坝和跨行政村受益的水利工程放水调度权收归邱村镇政府。跨村民组受益的水利工程调度权收归行政村,各级要严格控制放水。

(2)先用活水,后用死水,先用塘坝水,后用水库水。

(3)发出抗旱工作通知,派出抗旱检查组。

(4)抗旱服务组织开始抗旱服务。

(5)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旱情、抗旱信息。

(6)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城乡供水水源水质的下降。

3.3 Ⅱ级响应

在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连续无效降雨日数达30天以上,全镇发生严重干旱,预报一周无透墒雨时,经镇人民政府同意,镇防指启动Ⅱ级响应。镇防指可视情节宣布全镇进入紧急抗旱期。

3.3.1 抗旱工作原则

全面抗旱,保证重点。

抗旱重点是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种子生产用水、高效经济作物用水等。

3.3.2 应对措施

(1)镇防指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2)镇政府发出抗旱紧急通知,派出抗旱工作组。

(3)抗旱服务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出动流动机械,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的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4)采取打井、挖泉、架设临时泵站等应急措施。

(5)限制高耗水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减少农业供水量。

(6)合理控制人饮点水位,防止水质恶化。

(7)防范干旱次生衍生灾害。

3.4 Ⅰ级响应

在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连续无效降雨日数达45天以上,全镇发生特大干旱,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时,经镇人民政府同意,镇防指启动Ⅰ级响应。宣布全镇进入紧急抗旱期。

3.4.1 抗旱工作原则

实行重点抗旱重点保的工作原则。抗旱重点是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

3.4.2 应对措施

(1)镇政府召开全镇抗旱紧急会议,发出抗旱紧急通知。派出抗旱检查组、督察组。

(2)镇防指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3)抗旱服务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出动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送水服务。

(4)所有提水设施,抓住时机,抢提活水。必要时停止农业灌溉提水工作。

(5)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机电井、吃水井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

(6)合理控制人饮水水源点水位,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7)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停止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确保大旱期间水质满足生活用水需要。

3.4应急响应结束

当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或缓解、解除,由镇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及紧急抗旱期,解除临时限制取水等应急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