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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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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304-00096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互动回应:复婚职工婚假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9 发布日期: 2023-04-19
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304-00096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互动回应:复婚职工婚假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9
发布日期: 2023-04-19
互动回应:复婚职工婚假
发布时间:2023-04-19 16:08 来源: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来信
复婚职工婚假

咨询一下,复婚员工是否可以享受3天基础婚假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建议您参考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七号)《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皖卫人口家庭秘〔2021〕32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条、关于奖励政策相关问题(一)有关假期确认问题 1.婚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不含复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