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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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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303-00052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疾控中心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2023年丙型病毒性肝炎病例治疗随访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7 发布日期: 2023-03-17
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303-00052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疾控中心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2023年丙型病毒性肝炎病例治疗随访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7
发布日期: 2023-03-17
【部门解读】广德市疾控中心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2023年丙型病毒性肝炎病例治疗随访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16:22 来源: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和依据

在全球范围内,估计有5800万人患有慢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每年约有150万人新感染。世卫组织估计每年约有40万人死于HCV 感染所致的肝衰竭、肝硬化和肝细胞癌(HCC )。2006年全国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HCV抗体调整阳性率为0.43%,依据2006年流调结果,结合高危人群规模估计及其感染率,估计我国现有HCV抗体阳性者约760万,其中约456万为慢性丙肝患者。

为积极推进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进一步规范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丙肝)病例报告、追踪、治疗、随访管理等工作,根据安徽省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实施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皖卫疾控秘[2021]31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新发病例及既往报告丙肝病例的追踪调查,优化丙肝病例发现、转介、治疗、随访流程,建立包括广德市疾控中心、广德市人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协同参与的转诊工作机制和病例管理流程,为本市丙肝病例提供方便可及、规范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服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疾控中心牵头负责制定《广德市2023年丙型病毒性肝炎病例治疗随访管理工作方案》,上报市卫健委审核通过并实施,于2023年3月16日印发给市各卫生健康单位。

四、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丙肝防治措施和保障措施,最大限度遏制新发感染,有效发现和治愈患者,显著减少丙肝导致的肝癌和肝硬化死亡,切实 减轻疾病负担,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

五、主要任务

(一)2023年以后诊断出的丙肝病例按要求报告,由定点医院规范开展抗病毒治疗,并做好病例的随访管理。

(二)2023年以前诊断的既往丙肝病例开展追踪回访,对现存活未治疗的病例转介到定点医院诊疗,并按要求报告。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对诊断出的丙肝病例进行报告、追踪和信息收集。非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应将病例转介至广德市人民医院进行诊疗。

(四)定点医院广德市人民医院为丙肝患者进行必要的核酸检测、基因型检测和辅助检查,严格按照丙肝诊断标准进行疾病分类诊断,在诊疗过程中为丙肝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五)市卫健委负责丙肝治疗随访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估市卫生监督执法中心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丙肝疫情报告情况和丙肝院内感染预防控制情况监督执法检查;市疾控中心负责丙肝病例信息汇总、分析报告,实现病例报告和疾病转归信息的闭环管理。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定期人员培训。按照省级和市级要求,定期参与线下及线上培训。

(二)加强组织宣传。每年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工作。

(三)加强质量控制。按照省、市要求,定时定量完成录入。

(四)加强资金管理。 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五)加强监督评估。定期进行督导评估,及时完善工作缺项。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市疾控中心

解读人:夏权

联系电话:0563-604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