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新杭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新杭镇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567Y/202303-0006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新杭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新杭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规划(2022年—2024年)》的通知 文号: 新政〔2023〕21号
生成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20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567Y/202303-0006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新杭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新杭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规划(2022年—2024年)》的通知
文号: 新政〔2023〕21号
生成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2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新杭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规划(2022年—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10:37 来源:新杭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新杭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规划(2022年—2024年)》的通知

新政〔202321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新杭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规划2022-2024》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杭镇人民政府

2023320 

 

此文件公开发布

 

 

 

 

 

 

新杭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规划

2022-2024

 

为全面启动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持续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实施《健康广德2030规划》,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健 康中国建设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系列卫生健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乡镇管理水平和市民健康素养,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为全面小康筑牢健康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对标抓巩固、不断抓提升、持续抓整改”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城市建设品质提升与综合整治,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城市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改善。持续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不断优化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高标准、高质量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水平,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评审,为全域健康建设奠定基础。

主要指标:

1.出台爱国卫生、卫生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2.爱卫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3.本镇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4.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100%

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38.5%

6.道路装灯率100%

7.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16小时

8.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12小时

9.乡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70%

10.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1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13.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70

14.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

15.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

16.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100%

17.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

18.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0%

19.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20.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95%

21.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

22.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

2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5%

25.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26.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三、主要任务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政府制定城市建设管理、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规范性文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2.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办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3.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辖区内积极开展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3%以上

2.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所有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8.5%以上。每千人口有2.1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4.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市容环境卫生

1.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数字化城管系统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无乱扔、乱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2.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 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3.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

4.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5.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集贸市场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

6.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7.城乡结合部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8.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环境保护

1.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 量指数(AQI) 或空气污染指数 (API) 不超过100的天数32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分贝。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4.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重点场所卫生

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2.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 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3.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4.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5.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6.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要求。

2.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6.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7.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8.辖区婴儿死亡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8%孕产妇死亡率18/10万。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建立并持续完善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建成区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 C 级要求。

2.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3.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100%

四、工作步骤

规划年期

2022-2024年。

规划范围

新杭镇(全镇范围)

步骤阶段

1.全面启动阶段:宣传动员、自查整改阶段20226-10。成立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领导组织,适时召开启动大会,安排部署创卫各项工作。一是印发创建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二是收集整理近三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资料,由爱卫办负责整理汇总三是向市爱卫提出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申报。四是按照属地和行业开展自查整改,对标对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全面实施阶段:接受评审阶段202211-20237。接受市爱卫办评审,按照反馈整改意见,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和时间表,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提升,上报整改结果,由市爱卫向省爱卫推荐申报。

3.申报迎检阶段:迎接省级爱卫办、国家爱卫办检查阶段20238-202412。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克服麻痹厌倦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标攻坚力度,全面做好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20238-10月准备迎接省爱卫办暗访及技术评估,针对省爱卫办暗访反馈问题,持续落实整改,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并于2024年接受全国爱卫办随机抽查。

五、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宣传报道、资料建档等各项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对标对表,细化量化任务,确保各项创建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聚焦难点,强化对标攻坚。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包块督”,按照时间节点,制定问题消号清单,推动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到位。对重难点问题,如农贸市场、小餐饮、黑臭水体、建筑工地、待拆迁区域等,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实时调度。同时,文明、卫生乡镇相通、相近的内容要按照“就高不就低”标准,统一部署,统一调度。

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按照创建工作部署,利用乡镇各类平台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健康促进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全社会树立健康优先理念,积极培育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形成全覆盖“大卫生大健康”宣传态势。

强化督查,严格考评问责。建立领导、牵头单位督查工作机制,围绕时间节点,以公厕、农贸市 场、垃圾中转站、餐饮等“七小行业”及各类工地、水体、流动摊点等16类暗访点位为内容,开展属地、行业专项督查。 建立举报投诉、新闻媒体监督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在巩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影响创建设结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曝光,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