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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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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61J/202301-0001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通知
名称: 市应急局政务信息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16
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61J/202301-0001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通知
名称: 市应急局政务信息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16
市应急局政务信息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16 16:59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

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单位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

1.政务公开目录规定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信息;

2.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

3.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

4.反映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信息审核

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应经过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要对上网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信息中的统计数据准确无误,确保上网信息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不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2.做好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3.做好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1)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汇集和上传工作,对本机关的信息进行维护和更新。(2)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根据所申请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3)完成上级信息公开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与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