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4号)要求,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挖掘2020年以来全市基层政府在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探索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通过行动,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答复到位,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到位。
二、主要任务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要求,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进一步总结和提升,重点做好组织推进、条例贯彻、标准指引、解读回应、机制完善、平台建设、直达村居、开拓创新等8个方面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6月底前)
市政务公开办围绕行动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2年9月)
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行动任务高标准完成,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市直各领域主管部门(名单见附件2)要积极研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动态调整后的各领域省级目录标准的贯彻落实,督促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市政务公开办对总体工作的推进情况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反馈存在问题,各单位及时做好相关整改、提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行为规范、技术支撑上进行具体落实,保障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顺利推进。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筑牢工作基础、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总结工作经验,适时组织交流活动,形成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四)强化监督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在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监督保障”栏目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上级考评。市政务公开办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综合考评。
附件:1.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内容表
2.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附件2
市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领域)、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数据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教体局(义务教育领域)、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民政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财政局(财政预决算领域)、人社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生态环境分局(环境保护领域)、征管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市城管执法局(城市综合执法领域)、交运局(交通运输领域)、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乡村振兴领域)、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领域)、卫健委(医疗卫生领域)、应急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统计局(统计领域)、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