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基层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402-0006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广德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402-0006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广德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广德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20 09:04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4号)要求,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挖掘2020年以来全市基层政府在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探索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通过行动,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答复到位,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到位。

二、主要任务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要求,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进一步总结和提升,重点做好组织推进、条例贯彻、标准指引、解读回应、机制完善、平台建设、直达村居、开拓创新等8个方面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6月底前)

市政务公开办围绕行动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7—20229月)

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行动任务高标准完成,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市直各领域主管部门(名单见附件2)要积极研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动态调整后的各领域省级目录标准的贯彻落实,督促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11—202212月)

市政务公开办对总体工作的推进情况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反馈存在问题,各单位及时做好相关整改、提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行为规范、技术支撑上进行具体落实,保障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顺利推进。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筑牢工作基础、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总结工作经验,适时组织交流活动,形成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四)强化监督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在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监督保障”栏目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上级考评。市政务公开办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综合考评。

 

 

附件:1.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内容表

2.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附件1

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内容表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一、组织推进

组织领导

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

2.基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部署抓落实。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推进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高质量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及时通报问题并组织整改完善。

3.定期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队伍建设

1.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

2.定期举办业务培训会议。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条例贯彻

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目录全面、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质量较高。

2.准确处理主动公开工作与个人隐私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工作的关系。定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教育、救灾、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乡村振兴、涉及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领域信息的隐私排查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

1.高质量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和集中展示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标准指引

各基层领域公开情况

1.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 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领域目录完整。(乡镇为14个领域)

2.公开内容符合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目录要求。

3.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

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建设

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合理设置栏目,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公开内容互联互通。

市政务公开办

四、解读回应

政策解读

1.深入解读政策。政策解读材料要随文件同步签审,文字解读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起草过程、重要举措、下步工作的实质性解读。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解、漫画、视频等多种方式,提高解读效果。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1.做好线上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2.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数据局

回应关切

1. 主动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注的热点问题。

2. 对于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其他舆情48小时内予以回应。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机制完善

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建设

1.定期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依托政策文件库实现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公开时应采用去公章的文字版,附件提供WORDPDF两种下载版本。

2.加大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对公众关注密切的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展示。

3.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市政务公开办、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制度建设

1.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审签、部署工作机制。

2.完善回应关切制度。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建设

1.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

2.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3.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有关制度。

4.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在网站公开意见征集通知、起草说明、政策依据、意见反馈等相关内容,全面征求公众意见。将规范性文件向公众征求意见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条件。

市政务公开办、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考核评议制度建设

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

市政务公开办

六、平台建设

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1.完善市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各项功能完备,应用效果良好。2.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网上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符合要求,功能完备;信息检索功能完善,可提供二次搜索功能且搜索结果准确。

2.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多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市政务公开办、市融媒体中心

七、直达村居

编制村(居)公开事项目录

1.编制村()公开事项目录,并做好目录内各事项公开栏公开工作。

2.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 () 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公开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相关内容

1.重点公开惠农政策、乡村振兴、村级财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2.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

八、开拓创新

工作创新与经验交流

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创新,在通过政务公开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相关交流信息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公开办择优向上推送。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

 

市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领域)、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数据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教体局(义务教育领域)、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民政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财政局(财政预决算领域)、人社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生态环境分局(环境保护领域)、征管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市城管执法局(城市综合执法领域)、交运局(交通运输领域)、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乡村振兴领域)、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领域)、卫健委(医疗卫生领域)、应急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统计局(统计领域)、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