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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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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900J/202209-0003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公布广德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意见的通知 文号: 广发改〔2022〕77号
生成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16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900J/202209-0003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公布广德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意见的通知
文号: 广发改〔2022〕77号
生成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广德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15:06 来源: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219号)部署,高效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规范投资审批行为,精简规范项目前期事项材料,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等14个部门《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投资函2022448号),现就公布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切实减轻项目单位负担,按照“项目单位通过在线提交的证照信息、申报材料和部门的批准文件,作为后续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应通过在线平台共享获得,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的要求,市发改委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广德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意见》(见附件,以下简称“意见”)。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意见,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推进审批事项信息线上归集共享工作。

二、各市直有关单位应按照意见要求,统一修改在线平台相关事项审批办事指南中涉及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名称及申请材料,不得要求项目单位提供本通知之外的申

请材料,并及时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审批管理事项有子项的,应按照颗粒化分解的要求,在统一名称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明确细化。

三、各市直有关单位应规范投资项目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线上线下进行事项申请时,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要求填写项目代码,材料提交时应关联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库、已共享批复材料,办结后,上传或者自动生成(加盖电子印章)批复材料。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皖事通办平台及时上传办件信息、办事材料、办事结果,实现共享共用。

四、各市直有关单位应加快区域评估工作推进力度,对已完成区域评估并取得相应成果的区域,应利用现有区域评估成果,不再要求入驻该区域的项目单独办理相同事项的审批。有相关要求的从其规定。

五、意见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1439号)进行编码。

六、意见中涉及的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有调整的将及时修订并公布。

 

 

附件:广德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意见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