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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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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211-0007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2 发布日期: 2022-11-22
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211-0007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2
发布日期: 2022-11-22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11-22 15:09 来源: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史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托育服务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普惠托育服务,提升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普及性,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一是构建完善普惠托育工作机制。相继出台《关于印发广德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919号)、《关于印发2021年广德市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健〔202183号)等文件,初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二是充实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印发《广德市规范和扶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实施方案》,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资金扶持和优惠政策,比如,普惠性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均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广德市妇幼保健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成功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目前已投入使用,提供托位150个。三是构建良好安全托育环境。鼓励引导托育机构开展备案工作,建立卫健、市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配合工作机制,对完成登记备案的机构发放1.5万元的资金补助;提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对全市幼儿园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进行综合测试和效果评估,确保上岗人员合格率100%;对全市托育机构进行评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即查即改,对符合要求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实行奖补

下一步,我们将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计划2025年,全市服务机构以乡镇为单位实现全覆盖,初步建成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政策完备、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在全市培育一批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机构,并重点打造四类照护服务试点,即托幼一体化幼儿园、社区托育点、用人单位托育点、家庭托育点。二是持续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2022-2025,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稳步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实现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的托班,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不断加强婴幼儿托育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托育服务人才培育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在职管理。组织各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国家举办的线上公益讲座,通过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授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托幼机构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