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盯“高质量”,着力提升要素保障能力
一是用地审批质效提升。2022年我局审批建设用地任务为5000亩,截至目前,已取得市政府批复8个批次,涉及项目141个、面积3800亩,取得省政府批复1个批次、186.8亩。二是土地供应力度加大。2009年-2021年我市批而未供土地7325亩,截至目前,已完成土地供应1958亩;其中2009-2018年城镇批次批而未供土地任务基数1046.7亩,处置任务314亩,已全部处置完成。2022年新批新供土地1346亩。三是节约集约成效明显。全年处置低效工业用地任务1000亩,截至目前,已处置903.5亩。闲置土地任务基数1032亩,处置任务206亩,已处置596亩,占比289%,处置率在十六个地市和两个直管县中排名第一;在宣城市排名第二。四是重大项目保障有力。S202白茅岭至花鼓段改建工程186.81亩已上报省厅审查完成并批复(使用省级指标)。五是土地整理持续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完成选址测量1527.79亩,完成规划设计1148.10亩,竣工780.87亩,占比22.31%;补充耕地项目完成选址测量1552.95亩,完成规划设计1221.04亩,竣工706.66亩,占比42.14%。六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2022年营商环境登记财产一级指标考评。一季度不在宣城市排名第一,二季度在宣城市排名第一,三季度得分99.53,在省里参评30个县(区)排名并列第一。
(二)坚决“守红线”,筑牢夯实生态保护防线
一是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76起,暂扣非法作业机械33台次,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990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34亩。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3起,处罚没款17.43万元,退还土地13.78亩,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起。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自全市耕地恢复工作开展以来,已恢复整改并上图1.74万亩,目前正待自然资源部审核中。三是扎实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2年应完成涉矿生态环保问题8件,目前已整改销号4件,剩余4件正在有序推进,整改进度约80%。四是扎实推进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试点工作。2020年11月以来,我市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项目1075个、433.7亩,其中住宅类953个、242.2亩;产业类101个、162.1亩;公共管理服务类21个、29.5亩。截至目前,全市非住宅类项目已处置到位20个、58.39亩。
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了“三区三线”的划定成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4.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52.37万亩、城镇开发边界11.83万亩。在划定时将我市重点项目内的基本农田应扣尽扣:抽水蓄能电站能源项目0.23万亩;凤凰山水库、粮长门水库、砖桥水库及防汛抗旱提升工程等共计1.13万亩;G50、G318、S202、广安路及竹乡画廊等17条道路,共计0.64万亩;航天科技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共计0.32万亩。二是提前谋划村庄规划编制。全市130个行政村,计划编制村庄规划的128个,其中3个试点村庄已经通过专家评审会,107个村庄已启动村庄规划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部分村庄规划已经形成初稿,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及时组织村庄规划的评审和审批工作。
(四)聚焦“生态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升级
一是矿产资源开发安全有序。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储量监管季度动态监测,全年无越层越界开采行为。2022年截止第三季度完成“边采边治”面积共462.4亩,投入资金1096.9万元。二是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全面推进。85家关闭及废弃矿山已完成治理58家,剩余27家,22家正在治理,2家待招标治理、1家待专家评审,2家正在组织编制治理方案。2022年度省厅下发治理任务为16家,目前已完成治理8家,8家正在治理中(总体进度已完成约80%)。三是全力抓好矿地融合示范区建设。根据规划编制《木鱼山片区一期工程设计方案》、《泉水塘片区一期工程设计方案》,积极与宣城市局对接,跟踪方案审批。推进两个“一期工程”治理区域内土地征用工作,保障治理工程有序推进,征用土地830亩。目前,“泉水塘一期”已开工,“木鱼山一期”已完成挂网招标并启动施工,确保按月、按季度交付平整土地。
1、“矿地融合”进展较慢。两个片区一期治理范围1500余亩,资源处置1200万吨以上,计划一年时间内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尤其今年上半年疫情、市场等原因,石子市场萎靡,企业治理生产积极性不高,影响工程进度。
3、土地整治推进不力。全市易拆、易复项目已基本整治完毕,可复垦为耕地的资源大幅度减少。虽然逐年提升整治补助标准,但鉴于拆迁难度和成本等因素,乡镇整治工作积极性不高、进展不快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强化要素保障,提升用地报批效率。加强用地供应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围绕国家和省支持的重点产业方向,加强项目谋划,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获得上级用地指标计划。对全市用地进行统筹,在开展林地、土地审批时,要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报批时序,尽早完成项目的土地测绘、规划、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完成审批建设用地5000亩年度任务,保障优质企业、重点项目快速落地。
二是深化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坚持以“亩均论英雄”为抓手,深入推进闲置低效用地清理盘活,鼓励和引导低效企业“腾笼换凤”和“技改升级”,坚决向存量要增量,确保完成清理盘活闲置低效用地1000亩年度任务,全面提升亩均效益。在此基础上,要深入推进矿地融合试点和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工作,多措并举,不断破除土地制约瓶颈,确保发挥土地效益。
三是摸清资源底数,挖掘土地整治潜力。抓紧开展存量土地资源的摸底调查,完善整治奖补政策,进一步激发乡镇、街道的工作积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畏难情绪,发扬“钉钉子精神”,在保证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结合村庄布局、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清理等工作,充分挖掘复垦潜力,不断提高水田的比例,增加用地指标,力争年底完成土地整理4000亩。
四是发挥田长作用,严守耕地保护职责。加大政策宣传和巡查力度,引导农户抢抓农时应种尽种,对“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对已找回耕地要建立恢复后的耕地种植长效管理机制,发挥基层田长及巡田管理员的前哨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及破坏耕地行为,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组织整改。2020年9月10流出耕地逐年恢复。
五是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要抓住时间窗口,吃透政策,深入研究政策标准,精准把握具体要求,结合广德市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城市更新等因素,科学设计、合理规划,努力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等效益最大化。待“三区三线”划定完成后,立即启动广德市及各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上级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申报受理程序后,以最快速度完成报批工作。
六是聚焦以用定治,推进矿地融合示范区建设。将示范区规划成果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和村庄规划,健全完善规划体系,为用地审批、开工建设提供规划保障。根据治理工程进度及用地报批情况,统筹开展示范区内道路、供电、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智造园提供基础保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加快矿山生态修复进度,平整场地,按期交地,确保释放土地1000亩,助推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
四、2023年工作谋划
1、做好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后,根据《安徽省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要求,3个月内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布局依法落地。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指导,及时完成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审批工作。
2、高质量找回流失耕地。强化调度、压实责任,建立月通报机制,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耕地找回情况,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按照全市5年内耕地功能恢复5000亩的总目标,指导各地每年恢复1000亩(具体以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任务为准),同时完成凤凰山水库项目耕地进出平衡任务(约10000亩)。
3、多渠道挖掘城乡用地潜力。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季度,开年即冲刺、起步即快跑,按季度达进度,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2023年计划审批建设用地2500亩,清理盘活低效用地1000亩,处置批而未供用地4000亩,完成土地整治3000亩(含补充耕地)。
4、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我市2023年矿山修复任务19家。目前,14家正在治理,计划2023年上半年完成治理7家;2家治理方案已经宣城市规委会审议,年底前启动施工;1家待专家评审;2家正在组织编制治理方案。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废弃及关闭矿山修复。
5、稳步推进“矿地融合”示范区建设。加快生态修复进程,平整场地后及时交地。围绕“一期至少整理建设用地1000亩”的目标,推进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完善各项规划并及时报批用地,尽快发挥土地效益。
6、确保各类环保督察问题全面销号。2023年我市应完成环保督察验收销号1件:“广德东华矿业加工区生态修复问题”,将继续督促治理责任主体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验收销号。
7、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积极做好与省厅相关处室的对接和汇报工作,力争在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项目上有新的突破,2023年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1家。
8、有序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结合城市各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周边配套等情况,科学谋划出让地块,适时推出房地产开发用地,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确保房地产市场稳中向前。计划2023年推出10块共计500亩房地产开发用地。
9、强化土地卫片图斑整改。严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持续抓好土地卫片整改,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完善用地手续,完成历史挂账卫片和耕地保护督察问题销号。
10、扎实做好非住宅类项目的整治试点工作。根据乡镇及部门认定结果,逐项目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拆除、没收、补办手续、暂时予以保留等处置措施,不断推进我市剩余102个、133.2亩非住宅类问题整改。
11、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加强开发园区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和规划建设管理,着力提升工业项目亩均产出效益,推进开发园区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进园区“标准地”出让工作,确保全市开发区“标准地”出让不低于新增工业用地面积的30%,力争50%。
12、加快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全盘梳理、认真分析、加快推进重要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处置工作。2023年计划完成广信瑞园欠款问题、笄山温泉酒店收购及垫付征地款补偿问题等9个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13、争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工作,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的平台抓手,以申报评选为契机推动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争取2025年完成示范市争创工作。
14、推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三区三线划定的基础上,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体系,实行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落实所有权、使用权权能,争取2023年全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或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