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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21819233/202211-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广交办〔2022〕123号
生成日期: 2022-11-01 发布日期: 2022-11-01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235621819233/202211-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广交办〔2022〕123号
生成日期: 2022-11-01
发布日期: 2022-11-01
有效性: 有效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 16:09 来源:市交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我局起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本通知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公文。包括我局负责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局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行政处理决定等文件不属于审查范围。
二、审查程序
(一)我局负责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1.文件草案提报局党委会审议之前,起草科室(单位)将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部门会签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材料等报局综合运输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局综合运输科会同法律顾问单位进行审查,出具合法性意见书。
2.文件草案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起草科室(单位)
将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部门会签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材料、合法性意见书等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报送材料要形成目录,通过专家论证、组织听证、风险评估的,还应报送相应书面记录材料、报告。
3.送审材料齐备且符合要求的,市司法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
4.起草科室(单位)持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报告,送政府办公室按照公文办理程序办理。
5.文件印发后 5 日内,起草科室(单位)将文件正式文本、合法性审查报告等报局综合运输科,由局综合运输科完成上报备案。
(二)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1.文件草案提报局党委会审议之前,起草科室(单位)将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部门征求意见等报局综合运输科进行部门合法性审查,局综合运输科审查通过后,出具合法性意见书。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一并报局综合运输科存档备查。
2.文件草案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自文件印发后 5 日内,起草科室(单位)将文件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3.文件印发后 5 日内,起草科室(单位)将文件正式文本报局综合运输科,由局综合运输科完成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