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卢村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卢村乡 > 基层政务公开 > 户籍管理 > 出生登记 > 随母入户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583L/202402-00010 组配分类: 随母入户
发布机构: 卢村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16 发布日期: 2024-02-16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583L/202402-00010
组配分类: 随母入户
发布机构: 卢村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16
发布日期: 2024-02-16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
发布时间:2024-02-16 08:26 来源:卢村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及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

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