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建立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广德片区政策争取、交流合作、制度创新三项工作机制业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对政策争取、交流合作、制度创新三项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实行定期调度,强化过程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奋力推动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崛起成势。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政策争取机制
1.梳理重点任务。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关于高质量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规划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皖长三角〔2021〕4号)、《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皖长三角办〔2022〕5号)等文件,找准政策、项目和资金争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有针对性地梳理谋划一批争取事项。
2.强化对接争取。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协调联系,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分管领导每月至少1次向上汇报对接。对有望得到上级支持的政策、项目、资金,明确专人蹲点驻守,盯紧关键节点,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建立交流合作机制
1.开展深度合作。每年至少与长三角地区联合举办1次论坛、推介会等,探索组建各领域合作联盟。各类交流合作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苏皖合作示范区广德片区管委会。
2.聚焦合作事项。推动在规划衔接、产业协作、交通互联、生态共保、服务共享等重点领域签署一批重要合作事项。协议签约后需报苏皖合作示范区广德片区管委会备案。
3.推动协议落地。各相关单位对2020年10月份以来签署的合作协议,要积极推动取得“3个1”工作成效,即实施1个标志性项目、争取1个关键性政策、取得1个突破性成果。要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
(三)建立制度创新机制
1.做好复制推广。认真学习《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第一批制度创新经验清单》(皖长三角办〔2021〕4号)、《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第二批制度创新经验工作实施方案》(皖长三角办〔2022〕4号),推动典型经验在合作区落地见效。
2.积极探索创新。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率先形成一批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制度创新成果。各相关单位要提炼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若干典型案例,并在媒体宣传报道。相关文字图片、宣传报道等资料,及时报送至苏皖合作示范区广德片区管委会。苏皖合作示范区广德片区管委会将适时开展制度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附件1)要切实加强对三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落到实处。要把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压实到具体部门(科室)、具体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标准明确、任务明确。各单位于9月6日前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附件2)通过OA邮箱报送至苏皖合作示范区广德片区管委会。
(二)实行台账管理。各单位根据单位职责,建立并认真填写三项工作台账(附件3、4、5),于每月15日前将工作台账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苏皖合作示范区广德片区管委会。苏皖合作示范区广德片区管委会将遴选典型案例,通过广德市苏皖(一地六县)合作示范区建设工作简报等方式呈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三)严格督查考核。定期开展三项工作督导调研,按季度对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附件:1.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2.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3.政策争取工作台账
4.交流合作工作台账
5.制度创新工作台账
2022年9月2日
附件1
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政策争取涉及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发展中心、市医保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数据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税务局、市铁路建管中心、人行广德支行等。
交流合作涉及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税务局、市铁路建管中心、市招商合作中心、市残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
制度创新涉及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人行广德支行等。
附件2
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部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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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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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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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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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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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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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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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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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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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政策争取工作台账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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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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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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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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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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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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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X月X日,XXX带队赴XX部门拜访XXX,汇报(对接)XXX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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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获得XXX支持政策、项目立项(批复)、专项资金XXX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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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该台账填报2022年1月以来,到省直有关部门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的具体时间和工作情况。
2.工作成效相关支撑材料随台账一并上报。
3.如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填写。
附件4
交流合作工作台账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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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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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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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落实情况
(“3个1”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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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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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媒体
宣传报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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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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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X月X日,与XX单位签订XXX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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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协议签署情况”一栏填报2022年1月以来与长三角地区签署协议情况。
2.“协议落实情况”一栏填报2020年10月份以来已签订协议落实情况。
3.“其他合作情况”一栏填报2022年1月以来与长三角地区联合举办峰会、论坛、推介会等活动情况。
4.新签订协议文本和宣传报道支撑材料随台账一并上报。
5.如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填写。
附件5
制度创新工作台账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复制推广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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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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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完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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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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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媒体
宣传报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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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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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年第X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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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2021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制度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均列入填报范围。
2.复制推广的具体事项对照宣长三角办〔2021〕3号和皖长三角办〔2022〕4号填写。
3.“本月完成状态”一栏填写“已完成”“序时推进”或“滞后序时”。
4.典型案例相关文字图片、宣传报道等资料随台账一并上报。
5.如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