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监督保障 > 经验交流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209-00329 组配分类: 经验交流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号: 政办秘〔2022〕90号
生成日期: 2022-09-15 发布日期: 2022-09-15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5 11:59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3号)要求,现将《广德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915

 

 

 

 

 


广德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加强经济领域信息公开,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

(一)加强经济发展政策的信息公开。

1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公开版本,主动公开我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重点公开财政、金融、稳产业链供应链、促消费和有效投资、保能源安全、保障基本民生等政策实施细则,强化政策解读,以政策解读的“透”引导市场预期的“稳”。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2

围绕深入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计划,集中公开推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项目落地信息。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3

围绕省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集中公开提升领域推进情况,推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市四送一服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4

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市委编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5

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6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全面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7

建立市场主体反应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8

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四)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9

围绕“双招双引”和优化营商环境,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市税务局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五)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10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市政府督办室按期督查通报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市政府督办室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1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聚焦基础设施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2

提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做出回应,以全生命周期形式进行展示。市发改委梳理出本年度需要公开的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3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市卫健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4

开设疫情防控专题,集中公开疫情通报、防控工作、疫苗接种、防疫服务等权威信息。

市卫健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15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让相关群体及时了解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继承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市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三)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

16

围绕《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21号)内容,做好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相关工作公开。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7

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制度,推动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年底前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底前要向政务公开办报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社会公开。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市教体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实现政策集中规范公开,持续提升政策发布质量。

(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8

市司法局12月底前完成市本级、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19

完善政策文件库,全面汇集政府及其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打好基础。在省司法厅明确规范性文件网络版格式半个月内,市司法局要制定我市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市直部门按要求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并同步推送至政策文件库。强化政策文件库分类,增设减税降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特色主题,便于查阅。

市政府办、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透明。

20

按照市司法局发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决策解读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因紧急情况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市政府办牵头,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21

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议题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市政府办牵头,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提供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

22

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定制“政策礼包”,推动惠企政策直达直享和在线办理,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各部门、各乡镇要整合力量资源深入企业,认真倾听企业诉求,理清企业需求,围绕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打造政策集成包,开展“政策进园区”“政策进企业”等定向精准推送,以实际行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市政府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23

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等第三方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发布的政策文件,起草单位需进行1种以上形式的解读。解读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要有效解读,突出核心概念、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等实质性内容。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五)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24

加强统筹协调,有力支持政策文件库建设。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市政务公开办负责落实

年底前

(六)强化政策跟踪反馈、效果评估。

25

围绕政策措施的执行过程、细则标准、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等,开展政策措施执行效果的跟踪评估,并面向公众开展效果评价,主动回应,助力政策完善。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七)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26

市政务服务中心年底前全面开设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健全通过窗口解答群众和企业政策咨询的工作机制。

市数据资源局负责落实

年底前

27

提高12345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市数据资源局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28

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市政务公开办负责落实

年底前

29

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大力度优化公开效果。

(一)全面提升各领域公开水平。

30

依据标准目录,持续提升基层政府自然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领域主动公开水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文旅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等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31

落实2021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新闻出版版权、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海关等新增基层领域公开标准指引,年底前编制并实施相关领域目录标准。

市文旅局、市交运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优化基层公开效果。

32

县级政府及时公开涉农补贴项目表及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按月公布2022年村(社区)的资金发放结果,要素包含:所属行政村、姓名、补贴金额】。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33

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市政务公开办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经验做法。

34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着力发掘各地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基层“两化”各领域在202212月底前汇总经验做法,发布在信息公开目录“监督保障”栏目中。

基层“两化”各领域牵头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35

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露风险。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3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市司法局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

37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修订工作,确保各级公开目录全面符合国家和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8

规范答复格式,在法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39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五)加强公开建设平台。

40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地方和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名留言。

市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年底前

41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市政府办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一)强化工作保障。

42

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3

配齐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政务公开办报备。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4

各地各部门每年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45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和重点,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承担主要责任和牵头工作的部门,要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工作路径和进度安排。并在信息公开栏目“监督保障”中发布。市政务公开办汇总各地各部门任务清单做好跟踪督办,对工作推诿、重大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严重影响市对县考核的,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加大扣分力度。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6

认真分析研究国办2021年度评估指出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提升。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7

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查整改。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月底前

48

各地各部门要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做好指导监督。

49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总结优秀经验做法,积极报送,市政务公开办择优向国办、省市相关电子刊物报送,一经采用,在年度考评中予以加分。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50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市政务公开办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51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乡镇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市政府办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