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人社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人社局 > 人事信息 > 职业资格考评
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211-00063 组配分类: 职业资格考评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01 发布日期: 2022-11-01
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211-00063
组配分类: 职业资格考评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01
发布日期: 2022-11-01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 16:28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单位:

为了调动和发挥我市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经济建设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根据相关职称评审文件精神,2022年工程类(建筑、机电、采矿、农机、电子信息、环保、轻工、建材、国土资源、广电、地勘、机械、水产、化工、林业、水利水电、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专利、农机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定于2022年9-10月份进行。为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广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三)在我市以外企业单位工作且人事档案由我市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经本人申请,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查后,可参加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及认定)条件按照《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破格申报按照《关于建立广德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广人社秘〔2020〕18号)文件执行(见附件2)。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0〕26号)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号)要求执行,归口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线下部分材料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至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市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17:00。

2.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index.html),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 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3.登陆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专栏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4.申报人按照“2022 年_广德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计划要求上传材料,申报类型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常规申报、破格申报、转评申报。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5.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业绩等申报材料。(上传的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6.申报材料为:

(1)年度考核表、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

(3)聘书或合同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继续教育证书;

(5)个人工作业务总结及专业技术报告各1篇;

(6)表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根据实际自行提供);

(7)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原件(根据实际自行提供)。

7.以高技能人才申报人员请注意在“申报人员类型”中选择 “技能人才”填报。

8.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另根据系统要求,其他必填项也需填写,否则无法提交。

(二)线下材料报送

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事业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出具;企业由“两区两园”管委会、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评审推荐函,直接报送市人社局事业专技(人才开发)科)。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申报破格评审、转评、认定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转评”、或“认定”)。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非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填报)一式2份。

4.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0月28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开发)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以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业绩为主。

(二)关于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三)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初级100元/人。

(四)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2.《关于建立广德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

3.委托评审函

4.单位公示证明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