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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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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208-00046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2 发布日期: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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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2
发布日期: 2022-08-12
【部门解读】广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22-08-12 08:13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四五”(2021-2025 年)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时期。根据国家、安徽省、宣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结合《广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要》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抢抓“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机遇,科学编制广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加大绿色发展转型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美丽中国“广德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时间与范围

1.规划时间

本次规划期限主要为“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远期展望至 2035 年。

2.规划范围

广德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桃州镇、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柏垫镇、杨滩镇、卢村乡、四合乡、东亭乡、桐汭街道、祠山街道、升平街道,规划总面积为 2116 平方公里。

三、“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与评估

2016 年以来,广德市紧紧围绕《广德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全市经济发展格局,以国家级生态县建设为主线,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重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十大类项目,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任务。

四、“十四五”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调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产业结构依然偏重,低碳转型进程有待加快,工业经济仍处于加快发展阶段,全市水泥、建材、钙业等传统资源型产业占比仍然偏重,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多,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脱钩难度较大。水泥钢铁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空间不足,实现碳达峰目标压力较大。交通运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铁路运输的比较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柴油货车运输仍然是货运的主要方式。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无量溪河流域汇聚了全市 60%左右工业、80%左右人口和 70%左右农业,承载着大量生产生活污 水、农业面源废水排放。流域内共有 5 座污水处理厂,每日排放污水约 8 万吨,相当于枯水期总流量。同时,在枯水期无量溪河无外来水源补给,河流水体自净能力差、水容量小,目前无量溪河环境容量承载力已达极限,狮子口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压力巨大。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存在短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效率低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压力仍然较大。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十三五”期间,广德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但由于挥发性有机物涉及行业众多,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落实不到位;机动车维修行业规模小、布局散,环境卫生条件差,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废气排放监测不规范;部分区域控尘抑尘措施未有效落实,城区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未执行到位,城市道路、绿化等施工过程中精细化管理水平较差,未及时采取控尘降尘措施,使得大气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同时,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煤炭消费总量不断攀升,二氧化碳达峰拐点尚未到达,未来保证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的压力较大。

土壤环境污染防控任重道远。广德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局部区域土壤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污染问题。目前全市仍有5处疑似污染地块,因权属不清,尚未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而个别乡镇在壮大村集体经济中,利用已关闭企业用地引进新项目,但由于未按照法律要求对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造成新引进项目无法审批,形成新的环境风险,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任务。

固体(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沪苏浙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位于全国前列,但生态环境压力加大、环境容量趋紧,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产生量大,受邻避效应影响,各地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处理能力受限、新的规划布点面临种种困难。而广德市是安徽东向发展的第一站,在经济利益和处理能力等因素的驱使下,少数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内外勾结,将外地固体(危险)废物通过物流车辆偷运倾倒至广德市,仅 2020年就依法处置 15起非法跨境偷运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加之广德市固体(危险)废物处理量大、垃圾填埋场已封场、未建新的处置设施,固体(危险)废物处置面临严重困境。

(三)农村环保工作有待加强

广德市受丘陵地势影响,乡镇、村面积大,行政村分散,自然村点多面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需求量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成本高。表现特别突出的是管网、污水处理等项目建成后,受资金分配少、项目投入大、缺少专业运维人员等因素制约,部分设施管理不到位或更新不及时,实际发挥的成效减弱,同时,市乡两级面临新的较大资金投入压力。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仍需加强。2017 年,广德市划定了畜禽养殖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并全面完成禁养区养殖场(小区、户)关闭工作,但随着环境标准的提升,禁养区需要进一步扩大划分,量化管理成效要进一步提升。新的养殖形式出现,对监管提出新的要求。规模化以下个体经营养殖的普遍较多,如个体棚户式养殖场、毁田养殖龙虾等现象普遍存在,绝大多数是粗放式管理,设施简陋,经常引起周边居民的信访投诉,如在 2017 年中央环保督察中,有关

养殖场问题的信访投诉共 7 件,占交办总数的三分之一,消耗了大量整改精力。同时,由于绿色种植、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不足,未形成全面示范效应,传统农业种植对化肥、农药的依赖性依然很强,导致农田废水流入河道,对水质造成影响。

(四)“散乱污”企业整治难度大

由于“散乱污”投资成本低、隐蔽性强、改头换面快,广德市地处三省八县交界区域,交通便利,容易受江苏、浙江环保高压态势影响,部分“散乱污”企业易转移至广德市,寻求短期暴利,导致广德市少量“散乱污”企业未整治到位,死灰复燃,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亟待加强

广德市企业数量较多,其中 2020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56 家、总量居宣城市第一,且行业复杂,分布区域广泛,随着“一地六县”和苏皖合作示范区的大力建设,工业企业将进一步增长。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进机制仍未充分发挥作用,部分污染防治领域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农村环境整治缺乏统筹性、系统性、协同性。环境基础能力保障仍显不足,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比较薄弱,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现状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更加高效,环境治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行政执法体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人居环境更加和谐,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逐步形成“绿色、共享、高效、低耗”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全域景观化思维,推动从旅游景区向旅游城市转变,打造成为长三角最佳休闲、旅游、康养目的地之一,为将广德市打造成宜居宜游的高品质城市和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到 2035 年,全面绿色转型树立新样板,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常态,生态环境品质根本好转。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全面形成,资源能源集约高效使用水平稳步提升,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美丽中国“广德样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七、工作任务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围绕经济生态化、低碳清洁化,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和路径,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建立绿色、高效、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

一是持续推进绿色转型升级,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提升环境质量 ;三是强化全方位污染防控,统筹防范环境风险;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切实保障生态安全;五是协同推进区域共保联治,打造“一地六县”示范区;六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落实、统筹协调、资金筹集等方面核心作用,形成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大政协和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主体意识,完善市政府统领、市生态环境分局统一监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城管、林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是规划的实施主体,2021-2025年,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治理项目、责任分工及资金保障措施,并依据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应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拓宽投入渠道,逐年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环保资金,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

(四)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与动态修订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出存在问题,提出需要调整的规划内容或对规划进行修订的建议。构建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政府依据年度工作计划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每年对照目标任务考核,在 2023年底和 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规划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乡镇、有关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对未通过考核的乡镇、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五)增强公众参与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新闻媒体,定期公布广德市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排污单位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逐步扩大环境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建立公共环境事件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规范环保公益组织发展,引导公众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建言献策、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保障公众环境权益。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搭建政府与公众多层次对话平台,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全民行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