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5月31日,收到的意见如下:
1、建议在壮大经营主体内容里强调一下村集体。
2、建议在强化要素保障方面明确市本级财政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的具体年份。
对提出的意见反馈如下:
1、在培育壮大经营主体里增加“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项目”内容。
2、在强化要素保障方面明确市本级财政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的具体年份为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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