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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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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205-0016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2 发布日期: 2022-05-12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205-0016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2
发布日期: 2022-05-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 17:24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宣城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德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现将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情况一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谋划落实:

一、各乡镇、街道办,市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职责,对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各乡镇、街道办,市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工作任务分解,从6月份起,于每月5日前以简报、简讯形式向市大气办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逾期未反馈视为无落实。工作任务实施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年度发展目标管理考核。

三、请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针对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2年5月25日前报送市大气办。同时及时做好总结,并以专题报告形式报送至市大气办,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若上级对 2022年度工作任务有新的政策要求,市大气办将及时按要求调整布置。

五、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于5月18日前报送至市大气办。


联 系 人:黄 炜    

联系电话:6031052

电子邮箱:gdhbwf@126.com


附件:广德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