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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206-00019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招工引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14 发布日期: 2022-06-14
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206-00019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招工引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14
发布日期: 2022-06-14
《关于印发广德市招工引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14 13:56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为有效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难”问题,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给予奖励等两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办〔2019〕29号)。从实施效果来看,该举措有效促进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来广就业。但随着近年来我市工业企业的迅猛发展,企业用工问题越来越突出,缺工形势十分严峻。为更加有力有效地实施“双招双引”工作,积极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吸引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回广来广就业,前期,在与市财政局、市经开区管委会、有关乡镇、部分企业家和外出招工组的同志反复沟通后,对原招工引工奖励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研究的《广德市招工引工奖励办法(试行)》

二、政策依据

(一)《关于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给予奖励等两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政办〔2019〕29号)。

三、2021年政策实施情况及成效

今年以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助力招工,一是多聘结合,助力招工。通过开展校园招聘、外出招工组招聘、乡镇夜市招聘、直播招聘等特色招聘活动,进一步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二是奖励政策,助力引工。及时兑现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以工引工、以学介学奖励资金,使每位企业员工都成为广德招工代表。各企业均表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以工引工、以学介学奖励政策招工成效最为明显。

四、奖励办法

1.返乡人员就业奖励:奖励对象是本市户籍,在市经开区工业企业就业的返乡人员(包括首次到工业企业就业的城乡转移劳动力)。奖励标准为工作时间满6个月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返乡就业奖励。

2.外来人员就业奖励:奖励对象是首次自行到市经开区工业企业就业的非广德籍人员。奖励标准为工作时间满2个月,给予500元/人奖励;工作时间满4个月,再给予500元/人奖励;工作时间满16个月,再给予1000元/人奖励。

3.以工引工引荐奖励:奖励对象是介绍非广德籍人员首次到市经开区工业企业就业的引荐人和就业人员本人。奖励标准为就业人员工作时间满2个月,给予引荐人500元/人奖励;工作时间满4个月,再给予引荐人500元/人奖励。工作时间满16个月,给予就业人员本人1000元/人奖励。

4.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奖励对象是到市经开区工业企业就业的普通高校(技师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工作时间满2个月,给予500元/人奖励;工作时间满4个月,再给予1000元/人奖励;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再给予1500元/人奖励。

五、注意事项:

(一)返乡人员、外来人员、高校毕业生在市经开区工业企业就业,享受招工引工奖励政策需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返乡人员应在上两个年度内无社会保险参保记录,外来人员、高校毕业生应无社会保险参保记录。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外来人员在市经开区工业企业就业,外来人员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作为引荐单位,享受以工引工引荐奖励。

(三)返乡人员就业奖励只享受一次,不重复。

(四)企业人事通过招聘新引进的外来人员,不享受引荐奖励。

(五)通过以工引工引荐来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时间满2个月的不享受500元的奖励,满4个月的只享受500元的奖励。

(六)申请奖励时间定于每年的5月和10月,其它期间不予受理。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部门:广德市开发区分中心  联系人:潘成祥   电话:0563-606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