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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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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900J/202204-00049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德市当前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8 发布日期: 2022-04-08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900J/202204-00049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德市当前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8
发布日期: 2022-04-08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德市当前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8 08:24 来源: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宣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帮扶力度,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恢复生产,提振信心、加快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我委结合广德实际,联合各单位研究起草了《广德市当前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时间:2022年4月8日-5月8日

联系电话:6818078

电子邮箱:761048580@qq.com

 

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

广德市当前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若干政策

(简称2022年惠企十条政策”)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宣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帮扶力度,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恢复生产,提振信心、加快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结合广德实际,研究制定以下措施。

一、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一)结合疫情期间,国家综合式减税退税缓税、省市税收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以及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向中小微企业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90%征收。(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二)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宿舍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2月、3月、4月房租,减半收取5月、6月房租;对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人。国有企业降低出租车承租费用,减轻出租车运营成本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鼓励降低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国投公司、经开集团、市供电公司、市直有关单位)

(三)对受疫情影响、经营确有困难企业,在公积金缴存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等方面,给予缓缴延期。其中,公积金缓缴期限至6,不收滞纳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缓缴3个月,缓缴期满后,参保企业在20221215日前补缴的,免收滞纳金,超期限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牵头单位:市公积金管理广德分中心、市医保局)

二、支持制造业升级增效

(四)对上半年制造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根据宣城市政策,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单户企业不重复奖励以上含宣城市级奖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000-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万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对上半年新增技术改造投资达2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对上半年新增技术改造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以上含宣城市级奖补。(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五)对上半年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上半年营业收入超1亿元且增长超过10%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积极落实为企纾困措施,及时兑现与企业约定的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市经开区管委会)

对被评为专精特新培育库优秀在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50万元、80万元;对获得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安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企业,奖励10万元。加快2021年度财政扶持资金兑现,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简化申报流程,尽快予以兑现。(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保障企业生产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市内一、二、三产,大中小企业产需对接活动,提升市内产业协作水平。实施省内产业共同体打造工程,重点对接合肥、芜湖等地开展 PCB、汽车零部件供需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三、支持服务业恢复发展

(六)对上半年营业收入增长超过2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以上含宣城市级奖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七)对在库限上商贸单位上半年零售额同比增加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对在库限上住宿餐饮企业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万元;对上半年传统实体零售企业通过线上销售额同比增加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以上含宣城市级奖补,单户企业不重复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对在库限额以上批发业上半年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线上境外展会按展位费50%补助。对上半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前5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6-10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受疫情影响、经营确有困难长途客运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公交、出租客运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统筹做好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符合通行条件的车辆通行顺畅。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优化检测方式和流程,保障医疗防控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鲜活农产品、能源物资、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业、种子等)、邮政快递等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同时,完善车辆闭环管理服务,加强对车辆驾乘人员的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加大对畜禽、蔬菜保供企业财政支持力度,具体办法遵照广德市农业农村局规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支持建筑业稳定发展

(八)对上半年建筑业产值居宣城市前50名且增幅高于5%的广德建筑业企业,在宣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予以加分申办施工许可证时,人防意见审查书和特殊消防意见审查书不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对上半年建筑业产值居广德前20名且增长高于5%的本市建筑企业(含在广德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外地建筑企业且纳入建筑业统计的),免收中标项目履约保证金。(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九)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的担保融资成本,对广德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承保的单户融资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业务,按上半年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予以减免,差额部分由市财政补贴。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减收及免收的担保费用,市财政按1%担保费率水平对减收的担保费予以补足。(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

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实施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工商、文旅、农业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广德支行、宣城银保监分局广德监管组

、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十)根据国家、省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通过免报直发等模式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至2022630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减半征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本政策除有明确规定的,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执行期限至2022630日。上述政策条款涉及奖补资金按照国家、安徽省、宣城市及广德相关文件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