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安徽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皖教发〔2022〕2号)要求,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依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教体局草拟《广德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2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2022年3月21日,未收到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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